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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发[2018]5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以下简称大清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确定我省为先行开展大清查工作的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