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公民理性权利意识的养成,需要良好的日常生活土壤。考察学生权利在学校生活中实现的实际状况对于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开展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十分关键。本研究主要根据赛亚·柏林的两种自由观,将学生的权利区分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两种类型,分别从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运行三个方面设计了针对中国内地中学生的调查问卷。从数据统计的结果来看,学生作为权利主体在面对学校权力的代表——德育处时,主要是一种消极’负面的情绪情感体验,这实际上表明学生作为权利主体的消极权利并未得到学校的有效保护。作为消极权利代表的学生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