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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来源。由于对药品的选择权和质量的知情权由医院控制,病人在医院使用药品时消费信息不对称,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各级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应将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及其管理过程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医疗机构的福利属性,有关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管理的要求较为抽象,覆盖的内容也有限,很多具体的问题没有作明确规定。本文就医疗机构之间药品借调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