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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域名与企业名称、商标的冲突,是由于网络发展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律问题。近年来知识产权界虽对此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但在1999年之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尚未出现这方面的案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7月判决的石家庄市福兰德事业发展公司(下称福兰德公司)诉被告北京弥天嘉业技贸有限公司(下称弥天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国内以判决形式结案的处理域名与商标冲突的第一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