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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联(ITU)于1963年将固定业务(FSS)和卫星广播业务(BSS)进行了区分,定义为不同的无线业务。1971年,ITU为FSS和BSS分配了特定的频段。根据当时的技术状况,FSS被定义相对较大尺寸地面固定终端的、所有类型的卫星通信。BSS则被定义为从中心终端设备向相对较小尺寸的社区或家庭接收终端进行传输的卫星通信。后者所对应的术语就是“直播”,意思是从卫星直接向家庭传播,而不是卫星信号通过光缆或地面的电视信号的再次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