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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投贷联动机制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类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金融管理中的主要措施,对于国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实际出发,首先分析了国外的相关机制经验,指出该机制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优势,为了论证这一问题,在第二个部分重点分析了在现代科技发展情况下存在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以此来指出投贷联动机制的优势,最后对我国相关机制的创新和监督进行详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投贷联动 科技创新 监管分析 商业银行
一、引言
商业银行的发展为我国债权和股权的融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在此机遇之下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科技金融理念提出以后,有关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相关问题探讨百花齐放,探索的领域涉及到多个方面,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探索并没有对分业体系下的法律变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也没有针对投贷联动机制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些问题并没有太大的针对性,而且是一种保护性研究,缺乏机制发展的引导性,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问题繁琐且涉及面广,需要考察的资料较多。基于此,立足于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尤其重点分析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创新与监管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制度的域外法律研究
1.美国。美国银行业的发达与其相关法律制度有很大关系,其中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出现也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银行法中就规定了银行在从事本属于银行的业务之外,可以尝试与银行有关的其他业务类型;到五十年代后期,银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出现了新的发展,对于股票业务和信贷业务做出了新的规定,比如在本银行的客户允许进行股权操作;到本世纪初期银行通过证券投资进行投机性交易,而当银行的非投机/投资行为系服务于银行其他或许可经营的业务时并不构成对上述规定的违反,由此美国相关监管体系中对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备。
2.日本。日本金融业的发展沿袭了美国的相关制度,而且在具体的发展方面比美国更加深入,从上世纪末期开始日本相继制定了许多针对金融业发展的规定,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金融体制改革法》,规定了银行可以进行多业务交叉,但是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手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进而本世纪后,日本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又出台了其他一些支持政策,为银行投贷联动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科技创新的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动力,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具体到商业银行投贷业务方面,科技创新对其所带来的影响:
1.科技创新领域的高风险造成市场配置的无效率。通过对斯蒂格利茨模型数据的修改可以看出,投资与市场资源配置方面对股权和债权所产生的作用,通过分析可以得出,在科技创新情况下,具有很高的投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配置,致使市场配置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而造成总投资缺乏,各行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2.商業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是改进科技创新的一个选择。科技创新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融资的过程有五种具体的方案:政府资金支持、缓释金融风险、分散金融风险、改变经营方式以及允许股权融资,这五种方式中,第五种也就是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范围,经过对五种方式的分析,只有通过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科创的发展以及稳定。
3.创新银行信贷业务的必要性。对银行信贷业务进行创新是保障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式,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们通过一个信贷组合最优化模型证明,银行将低风险信贷资产与高风险信贷资产组合达到最优化,不如将两类信贷资产分离,分别达到最优化,即组合的最优化不如最优化的组合;第二,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跨期优化模型分析,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放贷款时,采用类似创投方法,有助于提高银行对不良率的容忍度,增强其对信贷损失的吸收能力。
四、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创新与监管设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发展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监管。
1.主体隔离机制设计。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要注重“贷”这一中心,并将此作为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具体落实过程重要保持三个性质,第一是合法性,贷款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查这也是降低风险的保障;第二个是风险性,正确评估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根据情况对风险进行防控;最后是能动性,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发挥能动作用,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评估,依据实际情况开展银行业务。
2.实现商业银行专业化的组织和管理。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具有双高的特点,即高风险和高回报,因此为了有效的对资金进行管理,商业银行必须对银行的人、制度和系统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打造专业化的服务群体和体系,为专业的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服务。比如针对该业务类型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只负责某项业务的开展,定期对人员服务和工作能力进行培训,商业银行同时要制定严格且有效地制度,并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3.配套的监督管理措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首先,在审批方面要做好规定,对投贷的业务进行审查,稳定性和科学性方面进行详细审查,保障将资金运用的风险降到最低;其次,制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运作的程序和流程,要求银行人员在开展业务审查和审批时必须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另外,商业银行也必须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在进行投贷联动业务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待查。
五、结语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领域,更是提升市场发展活力,拓展银行信贷领域的重要体现,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该业务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刘洲洋:《商业银行业务的新发展探讨》,载《经济观察》,2011年第7期,第22页.
作者简介:吕乐鹏(1992—)男。民族:汉,山西临汾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金融法。
关键词:投贷联动 科技创新 监管分析 商业银行
一、引言
商业银行的发展为我国债权和股权的融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在此机遇之下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科技金融理念提出以后,有关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相关问题探讨百花齐放,探索的领域涉及到多个方面,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探索并没有对分业体系下的法律变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也没有针对投贷联动机制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些问题并没有太大的针对性,而且是一种保护性研究,缺乏机制发展的引导性,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问题繁琐且涉及面广,需要考察的资料较多。基于此,立足于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尤其重点分析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创新与监管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制度的域外法律研究
1.美国。美国银行业的发达与其相关法律制度有很大关系,其中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出现也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银行法中就规定了银行在从事本属于银行的业务之外,可以尝试与银行有关的其他业务类型;到五十年代后期,银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出现了新的发展,对于股票业务和信贷业务做出了新的规定,比如在本银行的客户允许进行股权操作;到本世纪初期银行通过证券投资进行投机性交易,而当银行的非投机/投资行为系服务于银行其他或许可经营的业务时并不构成对上述规定的违反,由此美国相关监管体系中对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备。
2.日本。日本金融业的发展沿袭了美国的相关制度,而且在具体的发展方面比美国更加深入,从上世纪末期开始日本相继制定了许多针对金融业发展的规定,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金融体制改革法》,规定了银行可以进行多业务交叉,但是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手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进而本世纪后,日本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又出台了其他一些支持政策,为银行投贷联动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科技创新的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动力,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具体到商业银行投贷业务方面,科技创新对其所带来的影响:
1.科技创新领域的高风险造成市场配置的无效率。通过对斯蒂格利茨模型数据的修改可以看出,投资与市场资源配置方面对股权和债权所产生的作用,通过分析可以得出,在科技创新情况下,具有很高的投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配置,致使市场配置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而造成总投资缺乏,各行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2.商業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是改进科技创新的一个选择。科技创新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融资的过程有五种具体的方案:政府资金支持、缓释金融风险、分散金融风险、改变经营方式以及允许股权融资,这五种方式中,第五种也就是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范围,经过对五种方式的分析,只有通过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科创的发展以及稳定。
3.创新银行信贷业务的必要性。对银行信贷业务进行创新是保障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式,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们通过一个信贷组合最优化模型证明,银行将低风险信贷资产与高风险信贷资产组合达到最优化,不如将两类信贷资产分离,分别达到最优化,即组合的最优化不如最优化的组合;第二,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跨期优化模型分析,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放贷款时,采用类似创投方法,有助于提高银行对不良率的容忍度,增强其对信贷损失的吸收能力。
四、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创新与监管设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发展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监管。
1.主体隔离机制设计。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要注重“贷”这一中心,并将此作为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具体落实过程重要保持三个性质,第一是合法性,贷款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查这也是降低风险的保障;第二个是风险性,正确评估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根据情况对风险进行防控;最后是能动性,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发挥能动作用,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评估,依据实际情况开展银行业务。
2.实现商业银行专业化的组织和管理。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具有双高的特点,即高风险和高回报,因此为了有效的对资金进行管理,商业银行必须对银行的人、制度和系统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打造专业化的服务群体和体系,为专业的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服务。比如针对该业务类型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只负责某项业务的开展,定期对人员服务和工作能力进行培训,商业银行同时要制定严格且有效地制度,并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3.配套的监督管理措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首先,在审批方面要做好规定,对投贷的业务进行审查,稳定性和科学性方面进行详细审查,保障将资金运用的风险降到最低;其次,制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运作的程序和流程,要求银行人员在开展业务审查和审批时必须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另外,商业银行也必须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在进行投贷联动业务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待查。
五、结语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领域,更是提升市场发展活力,拓展银行信贷领域的重要体现,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该业务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刘洲洋:《商业银行业务的新发展探讨》,载《经济观察》,2011年第7期,第22页.
作者简介:吕乐鹏(1992—)男。民族:汉,山西临汾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