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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的关键时期,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责任制等改革,对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检察人员准入门槛、人员结构、岗位职责等产生了重大影响,检察教育培训必须深化“五位一体”,进行适应性改革,真正成为培养和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