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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近,我们法律界同志正就以下的一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即审判工作要解决什么样的矛盾?是一类矛盾还是两类矛盾?审判工作中解决这些矛盾应贯彻什么样的方针?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社会上既然有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审判工作也当然必需解决两类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个客观存在的两类矛盾反映到审判工作上来,一般地就有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