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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上说,隐私权是一种纯粹体现为精神利益的人格权,其性质上为绝对权,可以对抗不特定人,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有尊重和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义务.一旦违反此义务,造成权利人隐私权的侵害,就构成侵权行为.但正是这样一个科技突飞猛进,各种通讯、信息传播媒介日益发达的社会,使得他人对个人的私生活的侵犯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因此,对隐私权的保护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