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我国正式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法保护模式。该模式有助于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存在挫伤个人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的风险。文章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分析入手,提出应以社会法保护模式加强对群体、个人及国家等权利主体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