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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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文章基于对陕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研,指出:推进家庭农场科学发展,当前要注重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农村土地流转顺畅;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确定家庭农场的法人地位;创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经营成本;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育现代化的农场主。
  关键词:农业经营方式;家庭农场;陕西;政策环境;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志码:A 1002-7408(2014)03-0082-03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1]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2]如何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探索发展模式?围绕这个问题,我们专门对陕西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文拟结合调研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
  一、家庭农场的特征和作用
  1.家庭农场的特征。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模式,它既不同于集体统一经营,也不同于一般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单家独户经营,其特点主要有:
  第一,经营主体多元化。当前进行家庭农场经营的主要有四种人:即务工经商致富的能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农村种田致富能人。这些有先进管理理念的致富能人加盟农场经营,给新形势下农业及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二,生产专业化。家庭农场经济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为目的,依靠农产品质量和特色抢占市场,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破了传统农户的自给性特征。
  第三,运作模式多样化。实行农场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在具体的经营方式上各有不同,主要有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转让经营等。就目前情况来说,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基本形成了家庭独资、合伙制、股份合作及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制度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四,经营方式集约化。农场经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但突破了家庭经营的局限,实现了土地、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集约经营。农场经营者普遍十分注重科技投入,更新技术装备,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经营,使农庄的经济效益大为提高。
  第五,经营管理企业化。大多数家庭农场采用企业管理方法组织生产经营,特别是近两年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农庄,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组织生产经营,把农业家庭经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代表了家庭农场经营的发展方向。
  2.家庭农场的作用。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拓展农业生产门路、挖掘农业资源潜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可以优化配置整合农村资源。首先,家庭农场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大量的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及效益低下的老基地等闲置资产得以重现生机,农村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其次,家庭农场经营通过运用现代农业科技、增加资本投入、提高经营者素质、改进生产设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最后,家庭农场经营吸纳和造就了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是人才密集型农业。
  第二,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家庭农场经营者大多具有信息、技术、资本、管理方面的优势,对市场需求反应迅速,能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通过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速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
  第三,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家庭农场经营多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界定了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产权明晰,利益直接,责任分明,从而激发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使承包经营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经营者通过引进和利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改善家庭经营的生产条件,从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可以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渠道。家庭农场经营的兴起本身就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它的持续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而且也为直接参与农庄经营的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分工,能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陕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发展现状。近年来,陕西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致富能手,迅速壮大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推动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对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产业覆盖面广。近年来,陕西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产业覆盖到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等各个领域。到2013年,宝鸡有家庭农场2720个,其中种植业农场1411个,畜牧业农场1286个,水产养殖农场22个,其他类型农场1个。再如西北第一县——神木,2013年,全县发展家庭农场总数772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303个,从事养殖业的391个,种养结合的75个,其他3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3万多亩,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10425万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超过50万元的就有112个,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有219个,10万元以下的441个,家庭农场劳动力共计2500多人。   第二,家庭农场农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家庭农场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通,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其家庭农场平均经营收入大幅度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如神木县尔林兔镇东葫芦素村的“裕祥庄园”,农场设计别具一格,休闲广场、亭台琼楼、天然鱼池、蔬菜大棚、猪羊鸡养殖场等一应俱全。2012年,只养殖一项收入就达20多万元。整个农场除餐饮上雇用一两个人之外,全家七口人全部参加经营管理。目前农场拥有2座蔬菜大棚,还有360多只白绒山羊、400多只土鸡、20多头生猪以及5万尾鱼苗。
  第三,家庭农场农产品品牌凸显地方特色。近年来,陕西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迅速,特别是依托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了许多农产品地方品牌。如汉阴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发展,涧池镇紫云村的蔬菜种植、军坝的红薯粉条加工、城关镇大兴村的有机茶种植、平梁镇联发村的畜禽养殖规模都在不断壮大,效益日渐明显。通过专业种植面积的提升,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链条的跟进,如魔芋、茶叶、菜籽油、炕炕馍、豆腐干、薄壳核桃等一些具有优势的地方特色产业,形成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牌,逐渐打入省内外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第四,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家庭农场”就必须有先进的农机装备,先进的农机装备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实现农业的节本增效、稳产高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自身需求的增长,陕西农民购买农机的热情不断高涨,农业机械已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力军”。
  第五,综合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与传统农业相比,家庭农场的发展必须有人带,有人学,有人管。陕西很多地区都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培训,着力培养了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如凤县积极引导,精心筛选,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种田能手、致富能人、专业种养大户、返乡创业人员和大学生中吸收力量,圈定了一批能吃苦、有技术、懂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带领广大群众增收致富。
  第六,认定和登记注册工作逐步展开。虽然国家还没有出台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办法,但陕西省农业厅制定了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即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经营土地的承包期在10年以上,从事种植业的面积在30亩以上;从事畜牧业的牛1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鸡1万羽以上。各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工商部门对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时,简化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2.存在问题。与家庭农场发展较快的省市相比,陕西在家庭农场发展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以下问题:
  第一,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家庭农场能否存续下去,土地制度至为关键。由于现有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这样,家庭农场就难有专心经营的积极性,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在短期承租的土地上做长期的投资,这对于农业生产是不利的。但是,目前推进土地流转的政策尚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一是关于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现行的土地政策只是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下,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至于如何规范和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尚无专门法规出台。二是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中央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但是,很多地方频繁调换土地,对土地的承包经营干预过多,不仅影响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而且制约了土地的有序流转。
  第二,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一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完善的扶持和保护政策,经营者的利益难以充分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营者对深度开发的投入与发展。二是家庭农场地处农村,而农民自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对农场的正常经营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三是在市场信息、科技服务、融资、管理等服务方面对家庭农场没有足够的重视。
  第三,生产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能力较低。欧洲和美国农场的作业面积一般是几十公顷到几千公顷,劳动生产率高,农产品质量高、价格低,极具竞争力。而陕西的家庭农场作业面积一般只有几公顷,家庭农场劳动生产率很低,农产品产值不高,品质差,农产品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制约了其发展。省农业厅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省经营50亩地以上的农户6万余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不到1%;经营100亩地以上的农户有6000余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不到1‰。
  第四,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仍处在低层次。一是缺乏长期规划,发展后劲不足。有些项目虽然在短时间内初见成效,但由于没有中、长期发展项目,形不成产业支柱,发展后劲不足,扩张困难,资本的回报率极低。二是农场经营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还很薄弱。三是经营决策大多以家长式为主。
  第五,资金缺乏,运营困难。家庭农场经营的起步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目前国家对家庭农场投资在借贷方面没有优惠政策,单靠农场自身投资显得力不从心。发展家庭农场面临的困难,首先是土地租金成本较高,以100亩土地规模的标准计算,每年的租金至少在10万元以上,并且租金是逐年递增的;然后是基建成本,最后还有生产成本,没有几百万启动资金的投入,一个农场的后期运营会很困难。
  三、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农村土地流转顺畅。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等机制,规范土地流转,以保护双方的权益;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土地合理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各地区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逐步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工作,使之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各地区要在国家统一的基本标准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情况,制定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依据此标准,开展家庭农场调查统计工作。通过调研,了解本区域发展现状、发展水平、存在的问题,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途径和措施。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后,及时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开展家庭农场在工商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工作,使家庭农场的法人地位得以确定。这是让家庭农场合法化和法律化的有效途径,也能更好地解决农民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家庭农场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要统一到农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及时掌握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为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也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创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增强市场竞争力。发展家庭农场,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目前,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扶持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在信贷方面对家庭农场主实施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放。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家庭农场的经营实力,从而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三是在WTO绿箱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家庭农场的直接补贴力度,让家庭农场直接受益。
  4.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坚强保障。中央1号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因此,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当前,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要重点完善以下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加强乡、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组织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大力扶持从事农业科技推广的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反应灵敏的市场信息网络,准确、及时地搜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引进优质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把家庭农场同大市场联接起来,开展农产品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配套服务。
  5.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育现代化的农场主。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中国更是一个农业发展的新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素质是家庭农场科学发展的关键。中央1号文件指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农场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发达国家的农场主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而我国目前许多地方农业发展都面临着人力资源匮乏的威胁,素质较好的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向农村非农产业或城市就业,农业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大批现代家庭农场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
  民日报,2013-11-13.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
  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3-02-01.
  [责任编辑:黎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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