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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日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发表公告,为根除非法养殖生猪行为,保护新区生态环境,根据Ⅸ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决定对非法养猪实行有奖举报,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或直接上门向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举报,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举报人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