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0年 8月 10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打击报复证人案。陆爱新犯打击报复证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赵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3309 72元。 犯罪嫌疑人陆爱新,黑山县人。 1999年 3月,陆与其姐陆爱华 (外逃 )因村上分地一事与村现金员李某发生矛盾。 15日下午,李某帮本村另一村民拉秫秸时与陆爱华相遇,双方发生口角并厮打,陆爱新闻讯赶到现场,李某母亲金某听说后也到现场。陆爱新、陆爱华二人用木棒将金某打伤,金某住院治疗,后诉至法院,要求陆爱新、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