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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最基本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社会信息传播开放化、透明化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执法者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第一线“窗口”,其执法活动是否公正廉洁,直接影响到整个检察事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做得好则能够提升执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得差则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最终导致检察机关形象乃至党的形象受到损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求检察机关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因此,基层检察院如何正确认识并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一、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面临的挑战
第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权益的实现和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试图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现实情况是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部分群众对政法部门抱着不正确的偏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面对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理念,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正确运用法律途径,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为社会化解矛盾而不是制造矛盾。
第二,执法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虽然在近年来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中虽然存在相关的执法监督部门,但同时也存在人员少、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第三,检察干警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执法办案观念陈旧、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二、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警队伍素质。全国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旨在以这些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基础。基层检察院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党性党风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二,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基层检察院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第一线机关,职责履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与否,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要求,按照正规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认真研究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法,健全管理机制;要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以公正高效为目标,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规范和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检察业务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讲究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果,保证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并进一步细化办案程序,明确执法要求,严格遵守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扣押冻结款物行为等规定,加强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建设,健全办案考评机制,通过各项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检察公开日”等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健全检务督察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检
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加强检察技术力量,建立上下一体、功能多样的互联网络,运用信息技术管理业务、管理队伍和管理事务,使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以现有检察系统三级网络和外部网站为依托,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扩大检务公开的范围,提高检务公开的质量,使检察权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以及运行结果尽可能公开透明,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健全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和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第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任何疏忽都可能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要深刻理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确保这条生命线不被逾越。
(作者通讯地址: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新乡 453700)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求检察机关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因此,基层检察院如何正确认识并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一、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面临的挑战
第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权益的实现和保护也越来越重视,试图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现实情况是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部分群众对政法部门抱着不正确的偏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面对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理念,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正确运用法律途径,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为社会化解矛盾而不是制造矛盾。
第二,执法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虽然在近年来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中虽然存在相关的执法监督部门,但同时也存在人员少、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第三,检察干警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执法办案观念陈旧、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二、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干警队伍素质。全国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旨在以这些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基础。基层检察院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党性党风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二,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基层检察院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第一线机关,职责履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与否,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要求,按照正规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认真研究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法,健全管理机制;要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以公正高效为目标,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规范和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检察业务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讲究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果,保证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并进一步细化办案程序,明确执法要求,严格遵守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扣押冻结款物行为等规定,加强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建设,健全办案考评机制,通过各项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检察公开日”等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健全检务督察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检
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加强检察技术力量,建立上下一体、功能多样的互联网络,运用信息技术管理业务、管理队伍和管理事务,使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以现有检察系统三级网络和外部网站为依托,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扩大检务公开的范围,提高检务公开的质量,使检察权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以及运行结果尽可能公开透明,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健全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和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第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任何疏忽都可能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要深刻理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确保这条生命线不被逾越。
(作者通讯地址: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新乡 45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