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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委会第2014/84/EU号指令,修订了第2009/48/EC号指令(《玩具安全指令》)。该项修订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不锈钢制玩具及玩具部件中以及在用以传导电流的玩具部件中允许使用镍。根据欧盟第1272/2008号规例(《物质及混合物分类、标签及包装规例》),镍被列为第二类致癌物,受致癌、诱变及生殖毒性(CMR)物质禁令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