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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双碳”目标成为我国贡献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庄严承诺。根据已有测算结果,自2013年以后,我国碳排放总量在全球总量中的占比超过30%,位居世界前列 ;从能源结构来说,我国能源供给和消费体系仍然以化石能源为主,其中煤炭和石油的排放占能源消费总量的93%以上 ,结合我国整体仍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实现“双碳”目标时间紧、压力大,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碳排放有着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我们提出,碳责任是企业环境责任的新阶段,推动我国企业履行碳责任,实现节能减排背景下的提质增效是实现基于“双碳”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通过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来优化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升生存质量。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进入社会化大生产时代,以企业为代表的商业组织承担了社会中除农业以外的大部分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企业规模化、集成化和机械化的生产以及对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使得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急剧恶化。社会开始认识到,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是人类发展外部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实施环境管理的开始。
回溯历史,我们认为企业对环境责任的认知经历了责任缺失、责任回避、责任承担和责任创新四个阶段(见表1)。在不同阶段,企业对于自身的环境责任呈现出不同的认知水平、关注重点、管理导向和行为表现。
责任缺失阶段是企业环境责任的初始阶段,人类工业社会初期(18世纪-19世纪)基本属于这一阶段。此时的企业致力于将各种自然资源变成生产资料,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企业只关心如何以更低廉的成本获得更多的生产资料,从而生产出更多的工业品以赚取利润。
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的需求推动着企业不断向自然环境索取资源,而社会和企业此时都没有意识到不加规范控制和不考虑外部成本的社会化大生产不仅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同时环境破坏的恶果还会反噬自身,环境污染及其导致的疾病、事故等问题在20世纪后半叶层出不穷——1952年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1956年日本水俣病事件、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件等都是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福祉产生重大损害且广为人知的环境事件。

正如罗杰·奥斯本(Roger Osborne)在《钢铁、蒸汽与资本:工业革命的起源》中写到的,“工业革命之前的人类,竭尽全力与自然界保持一种脆弱的平衡状态。绝大部分人都在饥饿、疾病和衰老的威胁下,勉强地苟活在世界上……工业化改变了整个人类社会……极大地改变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了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看到工业革命带来的负面影响——破坏自然、污染环境、气候恶化和不平等加剧。”
随着企业环境责任缺失造成负面后果的不断显现,社会各方开始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社会组织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至此进入了企业环境责任认知的下一个阶段——责任合规。从全球范围来看,责任合规阶段大致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美国国会于1980年颁布了《超级基金法案》(又称《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欧盟自1973年以来颁布了系列《欧盟(欧共体)环境行动规划》,我国人大于1989年颁布了《中国环境保护法》。这些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法律对于企业自然资源开采程度和污染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限制的同时,也规范了企业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这从法律意义上规定了企业应当担负的环境责任,也让企业开始有了合规意识。此时的企业出于规避违法风险的需要,开始正视自身的环境责任,主要体现为底线达标策略。
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则在法律法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加速了企业责任合规到责任承担的过渡。我国的环境保护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Public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IPE) 于2006年主导开发了“蔚蓝地图”数据库及网站,它全面收录了自2006年以来31省、337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以及企业基于相关法规和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所做的环境披露 。基于“蔚蓝地图”,2010年-2011年IPE连续发布《苹果的另一面》和《苹果的另一面2》两份报告,以详实的数据、有力的证据和结论披露了苹果公司在华供应链企业生产经营对当地造成的严重污染,同时IPE呼吁公众通过抵制购买和邮件敦促等方式对苹果公司进一步施加压力,促使苹果公司开始正视问题,从而在产品的制造链和供应链的环境表現上实现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苹果公司在IPE绿色供应链指数中连续排名第一。苹果公司CEO库克于近日公开宣布,未来新iPhone的生产将努力实现依靠可再生资源制造,“不再消耗地球上的任何东西”。目前Mac电脑上40%的铝和iPhone 12中98%的稀土已经做到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资源 。苹果公司在环境责任方面的认知与实践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从责任缺失到责任合规再到责任承担,最后开始责任创新的过程。
企业碳责任的出现是基于人类对地球气候变化和影响所达成的共识——1988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成立,该组织在1990-2013年发布了五次《气候变化:自然科学基础》报告,指出从长期来看,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暖会给自然和人类系统带来诸多风险和不利影响,人类活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1997年联合国京都气候大会出台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首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规。尽管在之后历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就碳排放测算、碳责任承担等问题争论不休。毋庸置疑的是,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成为了国家及所有社会主体,当然也包括企业,不可回避的议题,成为各国之间对话的重要“通用语言”之一。 从商业伦理角度来看,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有着“道义论”和“结果论”两种动机:企业以“道义论”动机来履行环境责任依靠的是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对于企业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认知和意识,即“企业应该为自然环境保护做什么”;企业以“结果论”动机来履行环境责任则依据的是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损益,即“保护自然环境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在责任创新之前的阶段,企业与社会各界往往因为两种动机的“不兼容”而相互质疑——企业会以不属于自身责任范畴而忽视、拒绝基于“道义论”的责任,社会各方则会以“漂绿”、“印象管理”等理由质疑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动机、持续性和有效性,从而对企业履责动力和效果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企业碳责任是“道义论”和“结果论”动机的深度结合,在对应的企业认知、关注重点、管理导向和伦理准则等方面均有创新。企业履行碳责任的根本目标是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实现永续经营,该目标的伦理基础是根植于自然环境的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逆性这一客观规律,即企业(乃至人类社会)需要在永续运转的自然环境中才能实现永续经营,这明确了企业基于碳排放与自然环境的双向客观联系。
所以,在责任创新阶段,企业碳责任的关注重点应该由环境为企业带来的产出到成本再到收益,转变为环境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空间,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是否应该减少自然资源开采和投入以控制企业碳排放的增幅、是否应该使用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或采用可再生资源替代非可再生资源以减少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对应的实现路径,包括企业履行碳责任的战略、管理和技术的创新。企业碳责任的管理重点也从以往的结果和效率导向转变为长期导向,即企业更可能致力于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基础上,为下一代人储备足够的发展潜力,创造充裕的发展空间,探索可行的发展路径。这种管理导向是从更广阔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层面来描述企业责任、企业权益和企业价值,这也意味着企业的碳责任是人类社会在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
基于碳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推动企业履行碳责任,实现碳责任在生产经营中的落地,成为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欧莱雅(中国)是已经成为履行碳责任的先行企业的代表,其于2015年将集团在亚太地区最大的彩妆生产基地天美工廠建设成为“零碳工厂”的过程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
欧莱雅集团于2013年提出了自己的环境责任计划——“美丽,与众共享”(sharing beauty with all),该计划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该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在2 0 0 5年的基础上减少60%,企业还将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降低产品的水耗,减小工业废弃物的排放以及提升资源的可再生和回收利用比率,最终实现商业目标和可持续目标的融合,推动欧莱雅集团实现面向未来的转型。在此背景下,天美工厂管理层自建厂伊始就将基于“零碳”的碳责任实践纳入了日常生产和运营过程中。
在“零碳”工厂建设初期,天美工厂通过改造厂房减少能源消耗,更新改良生产设备、提升改善设备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排放标准,设立工业废弃物处理流程,努力实现废弃物的再利用。
在“零碳”工厂建设的纵深期,天美工厂开始考虑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来进一步减少工厂碳排放的总量。厂方管理层经过调研认为,工厂只有彻底改变运行能源结构,才能在产能扩大12倍的情况下,实现碳排放相较于2005年减少60%的目标。考虑到宜昌以及周边具备的水电资源(如三峡、葛洲坝等),天美工厂最终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为天美工厂铺设了专属水电直供电缆,以替代原来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终于实现了天美工厂厂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零碳”目标。
随后,天美工厂持续推进类温室气体(例如制冷剂逸散)的“深度减排”。制冷剂(如氟利昂)逸散到空气中被认为会破坏臭氧层从而加重全球变暖,因此是一种变相的碳排放。天美加强了对制冷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在维护设备的过程中细化操作流程减少氟利昂的逸散,同时采用专业设备对制冷机和制冷剂进行维护和储备,力图实现制冷剂“零逸散”的深度减排。
欧莱雅 “零碳工厂”的实践告诉我们,企业要落实碳责任必须首先建立“碳意识”,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梳理,查找所有可能的碳减排环节和责任主体,然后认真并严格地将碳责任落到实处。
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履行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将很快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竞争优势。正如本文开篇所言,“双碳”目标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议题和重要标准,履行碳责任要求企业具备对应的战略模式和组织能力,率先形成稳定、可行的模式及能力的企业可以通过获取国家政策支持,参与制定行业产业标准,提升产品附加值等方式,具备“先发优势”(faster mover advantage),抢占先机。
正如联合国《2020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所呼吁的那样“人类已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但同时也把地球带到了悬崖边。…是时候做出改变了。”碳责任是企业环境责任的新阶段,是企业在未来“应该做”和“必须做”的事情。企业要通过主动履行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以实现自身以及自然与社会环境的永续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通过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来优化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升生存质量。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进入社会化大生产时代,以企业为代表的商业组织承担了社会中除农业以外的大部分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企业规模化、集成化和机械化的生产以及对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使得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急剧恶化。社会开始认识到,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是人类发展外部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实施环境管理的开始。
企业环境责任认知的演变
回溯历史,我们认为企业对环境责任的认知经历了责任缺失、责任回避、责任承担和责任创新四个阶段(见表1)。在不同阶段,企业对于自身的环境责任呈现出不同的认知水平、关注重点、管理导向和行为表现。
责任缺失阶段是企业环境责任的初始阶段,人类工业社会初期(18世纪-19世纪)基本属于这一阶段。此时的企业致力于将各种自然资源变成生产资料,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企业只关心如何以更低廉的成本获得更多的生产资料,从而生产出更多的工业品以赚取利润。
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的需求推动着企业不断向自然环境索取资源,而社会和企业此时都没有意识到不加规范控制和不考虑外部成本的社会化大生产不仅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同时环境破坏的恶果还会反噬自身,环境污染及其导致的疾病、事故等问题在20世纪后半叶层出不穷——1952年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1956年日本水俣病事件、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件等都是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福祉产生重大损害且广为人知的环境事件。
表1 企业环境责任认知的演变过程

正如罗杰·奥斯本(Roger Osborne)在《钢铁、蒸汽与资本:工业革命的起源》中写到的,“工业革命之前的人类,竭尽全力与自然界保持一种脆弱的平衡状态。绝大部分人都在饥饿、疾病和衰老的威胁下,勉强地苟活在世界上……工业化改变了整个人类社会……极大地改变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产生了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看到工业革命带来的负面影响——破坏自然、污染环境、气候恶化和不平等加剧。”
随着企业环境责任缺失造成负面后果的不断显现,社会各方开始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社会组织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至此进入了企业环境责任认知的下一个阶段——责任合规。从全球范围来看,责任合规阶段大致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美国国会于1980年颁布了《超级基金法案》(又称《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欧盟自1973年以来颁布了系列《欧盟(欧共体)环境行动规划》,我国人大于1989年颁布了《中国环境保护法》。这些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法律对于企业自然资源开采程度和污染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限制的同时,也规范了企业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这从法律意义上规定了企业应当担负的环境责任,也让企业开始有了合规意识。此时的企业出于规避违法风险的需要,开始正视自身的环境责任,主要体现为底线达标策略。
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则在法律法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加速了企业责任合规到责任承担的过渡。我国的环境保护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Public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IPE) 于2006年主导开发了“蔚蓝地图”数据库及网站,它全面收录了自2006年以来31省、337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以及企业基于相关法规和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所做的环境披露 。基于“蔚蓝地图”,2010年-2011年IPE连续发布《苹果的另一面》和《苹果的另一面2》两份报告,以详实的数据、有力的证据和结论披露了苹果公司在华供应链企业生产经营对当地造成的严重污染,同时IPE呼吁公众通过抵制购买和邮件敦促等方式对苹果公司进一步施加压力,促使苹果公司开始正视问题,从而在产品的制造链和供应链的环境表現上实现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苹果公司在IPE绿色供应链指数中连续排名第一。苹果公司CEO库克于近日公开宣布,未来新iPhone的生产将努力实现依靠可再生资源制造,“不再消耗地球上的任何东西”。目前Mac电脑上40%的铝和iPhone 12中98%的稀土已经做到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资源 。苹果公司在环境责任方面的认知与实践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从责任缺失到责任合规再到责任承担,最后开始责任创新的过程。
碳责任——企业环境责任的新阶段
企业碳责任的出现是基于人类对地球气候变化和影响所达成的共识——1988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成立,该组织在1990-2013年发布了五次《气候变化:自然科学基础》报告,指出从长期来看,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暖会给自然和人类系统带来诸多风险和不利影响,人类活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1997年联合国京都气候大会出台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首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规。尽管在之后历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就碳排放测算、碳责任承担等问题争论不休。毋庸置疑的是,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成为了国家及所有社会主体,当然也包括企业,不可回避的议题,成为各国之间对话的重要“通用语言”之一。 从商业伦理角度来看,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有着“道义论”和“结果论”两种动机:企业以“道义论”动机来履行环境责任依靠的是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对于企业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认知和意识,即“企业应该为自然环境保护做什么”;企业以“结果论”动机来履行环境责任则依据的是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损益,即“保护自然环境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在责任创新之前的阶段,企业与社会各界往往因为两种动机的“不兼容”而相互质疑——企业会以不属于自身责任范畴而忽视、拒绝基于“道义论”的责任,社会各方则会以“漂绿”、“印象管理”等理由质疑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动机、持续性和有效性,从而对企业履责动力和效果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企业碳责任是“道义论”和“结果论”动机的深度结合,在对应的企业认知、关注重点、管理导向和伦理准则等方面均有创新。企业履行碳责任的根本目标是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实现永续经营,该目标的伦理基础是根植于自然环境的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逆性这一客观规律,即企业(乃至人类社会)需要在永续运转的自然环境中才能实现永续经营,这明确了企业基于碳排放与自然环境的双向客观联系。
所以,在责任创新阶段,企业碳责任的关注重点应该由环境为企业带来的产出到成本再到收益,转变为环境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空间,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是否应该减少自然资源开采和投入以控制企业碳排放的增幅、是否应该使用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或采用可再生资源替代非可再生资源以减少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对应的实现路径,包括企业履行碳责任的战略、管理和技术的创新。企业碳责任的管理重点也从以往的结果和效率导向转变为长期导向,即企业更可能致力于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基础上,为下一代人储备足够的发展潜力,创造充裕的发展空间,探索可行的发展路径。这种管理导向是从更广阔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层面来描述企业责任、企业权益和企业价值,这也意味着企业的碳责任是人类社会在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
碳责任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落地落实
基于碳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推动企业履行碳责任,实现碳责任在生产经营中的落地,成为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欧莱雅(中国)是已经成为履行碳责任的先行企业的代表,其于2015年将集团在亚太地区最大的彩妆生产基地天美工廠建设成为“零碳工厂”的过程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
欧莱雅集团于2013年提出了自己的环境责任计划——“美丽,与众共享”(sharing beauty with all),该计划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该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在2 0 0 5年的基础上减少60%,企业还将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降低产品的水耗,减小工业废弃物的排放以及提升资源的可再生和回收利用比率,最终实现商业目标和可持续目标的融合,推动欧莱雅集团实现面向未来的转型。在此背景下,天美工厂管理层自建厂伊始就将基于“零碳”的碳责任实践纳入了日常生产和运营过程中。
在“零碳”工厂建设初期,天美工厂通过改造厂房减少能源消耗,更新改良生产设备、提升改善设备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排放标准,设立工业废弃物处理流程,努力实现废弃物的再利用。
在“零碳”工厂建设的纵深期,天美工厂开始考虑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来进一步减少工厂碳排放的总量。厂方管理层经过调研认为,工厂只有彻底改变运行能源结构,才能在产能扩大12倍的情况下,实现碳排放相较于2005年减少60%的目标。考虑到宜昌以及周边具备的水电资源(如三峡、葛洲坝等),天美工厂最终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为天美工厂铺设了专属水电直供电缆,以替代原来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终于实现了天美工厂厂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零碳”目标。
随后,天美工厂持续推进类温室气体(例如制冷剂逸散)的“深度减排”。制冷剂(如氟利昂)逸散到空气中被认为会破坏臭氧层从而加重全球变暖,因此是一种变相的碳排放。天美加强了对制冷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在维护设备的过程中细化操作流程减少氟利昂的逸散,同时采用专业设备对制冷机和制冷剂进行维护和储备,力图实现制冷剂“零逸散”的深度减排。
欧莱雅 “零碳工厂”的实践告诉我们,企业要落实碳责任必须首先建立“碳意识”,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梳理,查找所有可能的碳减排环节和责任主体,然后认真并严格地将碳责任落到实处。
结语
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履行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将很快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竞争优势。正如本文开篇所言,“双碳”目标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议题和重要标准,履行碳责任要求企业具备对应的战略模式和组织能力,率先形成稳定、可行的模式及能力的企业可以通过获取国家政策支持,参与制定行业产业标准,提升产品附加值等方式,具备“先发优势”(faster mover advantage),抢占先机。
正如联合国《2020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所呼吁的那样“人类已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但同时也把地球带到了悬崖边。…是时候做出改变了。”碳责任是企业环境责任的新阶段,是企业在未来“应该做”和“必须做”的事情。企业要通过主动履行以碳责任为代表的环境责任以实现自身以及自然与社会环境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