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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清收贷款本息过程中因借款人或担保人已确实无法用货币资金还贷的特殊情况下,为保全国家金融资产安全,由法院裁定或双方协商,接收了大量房地产,机器设备、交通设备、商品物资等抵债资产。但是,只有遵循“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的原则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才能实现资产价值的回收,真正化解资产风险。按照规定,无论以何种方式处置资产,原则上应先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根据评估价值确定处置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