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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简牍法制史料和典籍文献,分析了汉代的立法形式与立法语言间的关系,认为汉代的法律构成主要是律典和会典,由于律典为基本法典,因此它的语言严谨周密,逻辑性强;而出于以律治民、传习法律的需要,汉律的语言又具有简明易懂、平实质朴的特点。而令往往来源于皇帝的诏令,因此语言明显地带有立法者的主观意志与价值取向,更直接地揭示了令的性质特征。文章进而指出,汉代律令语言存在着异同,这或多或少地折射着法家和儒家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