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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字[2017]20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以及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