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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观分析判断中国乃至世界农业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的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在从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新视野,客观分析生产对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总体的部署,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势在必行、事在能行、行则必果。”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在谈及建立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紧迫性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