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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劳动力是资源,也是商品。加快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有效地提高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
如东县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体的农业大县,截至2008年底全县总人口108万,农业人口89万,占总人口的82%,截至目前有农村劳动力46.89万人,可见如东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之多,资源之丰富。目前如东县农村劳动力在外就业人员15万多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1%。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当前和今后实施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当前尽管如东县已初步建立了市场就业机制,但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城乡统筹就业障碍尚未打破,农村劳务中介组织还很不规范,尊重和保护广大农民就业群体利益的氛围尚未形成,这些都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这几年来,各镇党委政府把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的重要措施来抓,但由于没有依靠市场规律配置劳动力资源,单靠行政手段组织农民外出或农民自发组织外出务工,导致转移工作不尽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进程。
2、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
目前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城市就业市场经常出现几十个农民争抢一个搬运工岗位,而对技术性工种岗位“望岗兴叹”。一边是招不到人才的大量用人单位,一边是找不到工作的大批农村劳动力,这种现象根子就在于农民缺少就业技能。农民缺少就业技能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基础教育不够完善。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很难适应现代化技术要求;二是专业技能单一。目前外出劳务人员大都从事建筑、土方、搬运等传统型体力劳动,劳务输入地需要的熟练金工切削类、电焊、车床、机械维修等专业性工种人员却很少。
3、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护
由于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存在,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护,权益受损情况屡见不鲜。一是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现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使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据抽样调查,到目前为止,民工进城务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仅为35%;二是签订劳动合同比率低。绝大多数企业几乎都不与农民工签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多数内容有悖于劳动法的规定,常常引发很多矛盾和冲突;三是工资待遇低且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一般农民工的工资仅为城市工人工资的一半,还没有其他任何福利,且存在大量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四是劳动条件差,人身安全无保障。许多企业生产条件和设施十分简陋,生产环境恶劣,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和安全工作权。
4、农民工就业环境不轻松。
当前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很不轻松:一是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虽然农村剩余劳动力进程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正在逐步取消,但其仍存在制度性的限制。二是对农村劳动力的心理歧视仍然存在。目前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心理鸿沟依然很深,市民对农民工仍存在着思想上的排斥,而农民工中不少人也有自卑感。三是农村劳动力生活成本增加。近几年来,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有所上升,但城镇生活成本也在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也就所剩无几了。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和建议
1、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关键在于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劳动力市场要按照“三化”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市、县、镇三级信息网络联网,及时发布全县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外出用工信息,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形成城乡资源信息共享,城乡统筹就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政府要改变以往单靠行政手段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模式,转而依靠市场规律配置劳动力资源。政府实现从行政支配到市场服务的角色转变。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依靠政策驱动,提供就业服务,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就业服务网络,帮助和推动农民走向市场就业,提高竞争就业能力。按照市场的需要,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多种类型的劳务中介组织,推动全社会发展劳务中介服务事业,形成劳务中介服务产业。
2、力争缓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要解决目前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的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对此,一是要建立统一的培训体系。建议政府把目前存在的农业、水利、建设、劳动保障等多种培训部门和力量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培训工作;二是要不断探索培训新模式、新方法。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模式,可采取“以需定培和以培供需相结合”的做法。同时,针对农村劳动力数量大、居住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函授教育、农村夜校、科技“三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输入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也要根据企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对农民工开展技能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
3、积极保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
保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一是要把农民工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畴,积极探索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建议政府成立农民工进城务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部门和地区间合作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查处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主要职责,切实解决执行劳动法不到位问题,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环境差等问题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规范企业用工和支付工资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征收。为了防患于未然,应尽快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劳动合同备案、工资保障准备金等预警制度,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四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应积极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将分散的农民工组织起来,通过企业工会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并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工会的管理、引导,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
4、努力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
我们要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花大力气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正面引导、典型带动、政策激励等多种方式帮助大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首先要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积极意义,主动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办实事;其次要统一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思想,了解他们想什么,通过正确引导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增长才干,快速致富;第三,营造良好的转移就业环境,各输入地党委、政府应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倡导友善、平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风气,严厉惩处各种侮辱农民工人格、侵害农民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如东县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体的农业大县,截至2008年底全县总人口108万,农业人口89万,占总人口的82%,截至目前有农村劳动力46.89万人,可见如东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之多,资源之丰富。目前如东县农村劳动力在外就业人员15万多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1%。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当前和今后实施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当前尽管如东县已初步建立了市场就业机制,但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城乡统筹就业障碍尚未打破,农村劳务中介组织还很不规范,尊重和保护广大农民就业群体利益的氛围尚未形成,这些都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这几年来,各镇党委政府把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奔小康步伐的重要措施来抓,但由于没有依靠市场规律配置劳动力资源,单靠行政手段组织农民外出或农民自发组织外出务工,导致转移工作不尽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进程。
2、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
目前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城市就业市场经常出现几十个农民争抢一个搬运工岗位,而对技术性工种岗位“望岗兴叹”。一边是招不到人才的大量用人单位,一边是找不到工作的大批农村劳动力,这种现象根子就在于农民缺少就业技能。农民缺少就业技能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基础教育不够完善。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很难适应现代化技术要求;二是专业技能单一。目前外出劳务人员大都从事建筑、土方、搬运等传统型体力劳动,劳务输入地需要的熟练金工切削类、电焊、车床、机械维修等专业性工种人员却很少。
3、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护
由于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存在,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护,权益受损情况屡见不鲜。一是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现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使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据抽样调查,到目前为止,民工进城务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仅为35%;二是签订劳动合同比率低。绝大多数企业几乎都不与农民工签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多数内容有悖于劳动法的规定,常常引发很多矛盾和冲突;三是工资待遇低且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一般农民工的工资仅为城市工人工资的一半,还没有其他任何福利,且存在大量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四是劳动条件差,人身安全无保障。许多企业生产条件和设施十分简陋,生产环境恶劣,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和安全工作权。
4、农民工就业环境不轻松。
当前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很不轻松:一是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虽然农村剩余劳动力进程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正在逐步取消,但其仍存在制度性的限制。二是对农村劳动力的心理歧视仍然存在。目前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心理鸿沟依然很深,市民对农民工仍存在着思想上的排斥,而农民工中不少人也有自卑感。三是农村劳动力生活成本增加。近几年来,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有所上升,但城镇生活成本也在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也就所剩无几了。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和建议
1、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关键在于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劳动力市场要按照“三化”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市、县、镇三级信息网络联网,及时发布全县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外出用工信息,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形成城乡资源信息共享,城乡统筹就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政府要改变以往单靠行政手段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模式,转而依靠市场规律配置劳动力资源。政府实现从行政支配到市场服务的角色转变。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依靠政策驱动,提供就业服务,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就业服务网络,帮助和推动农民走向市场就业,提高竞争就业能力。按照市场的需要,鼓励扶持和规范发展多种类型的劳务中介组织,推动全社会发展劳务中介服务事业,形成劳务中介服务产业。
2、力争缓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要解决目前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的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对此,一是要建立统一的培训体系。建议政府把目前存在的农业、水利、建设、劳动保障等多种培训部门和力量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培训工作;二是要不断探索培训新模式、新方法。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模式,可采取“以需定培和以培供需相结合”的做法。同时,针对农村劳动力数量大、居住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函授教育、农村夜校、科技“三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输入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也要根据企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对农民工开展技能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
3、积极保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
保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一是要把农民工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畴,积极探索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建议政府成立农民工进城务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部门和地区间合作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查处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主要职责,切实解决执行劳动法不到位问题,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环境差等问题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规范企业用工和支付工资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征收。为了防患于未然,应尽快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劳动合同备案、工资保障准备金等预警制度,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四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应积极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将分散的农民工组织起来,通过企业工会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并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工会的管理、引导,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
4、努力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
我们要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花大力气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正面引导、典型带动、政策激励等多种方式帮助大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首先要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积极意义,主动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办实事;其次要统一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思想,了解他们想什么,通过正确引导使他们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增长才干,快速致富;第三,营造良好的转移就业环境,各输入地党委、政府应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倡导友善、平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风气,严厉惩处各种侮辱农民工人格、侵害农民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