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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刘重德教授曾提出具有创新性的“信达切”翻译原则,本文以乔布斯情书四个中译本为例,从“信”、“达”、“切”三个标准角度对四译本进行了比较分析,探究了该原则在文学翻译实践中的可行性及其对此类文本翻译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信达切;乔布斯情书;译本比较
一、引言
翻译原则是指导翻译实践、评价译文质量的准绳,国内尤以严复“信达雅”原则最具代表性,但随着时代发展,该原则的局限性也渐渐浮现。之后刘重德教授创新性地提出 “信达切”原则。所谓“信”是指保全原文意义,“达”是指译文通顺易懂,“切”是指切合原文风格。他认为这三原则应是有机整体,并强调译文应尽量保留原文风格,即“切”。[1]
乔布斯的情书一经公开,便出现了许多中译本,但这些译本良莠不齐。本文选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四个译本,以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原则为视角,从三个标准角度分别对译本进行比较分析,以此文本为例,对该原则在类似文学翻译实践中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并为读者选择优秀译本提供依据。
二、乔布斯情书四译本概览
乔布斯情书的官方翻译面市后为广大读者诟病,引发了一阵翻译热潮,而“信达切”翻译原则能否指导文学翻译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国内有学者认为以“切”代“雅”是“信达雅”的进一步发展[3]。但也有学者如许渊冲先生对此标准进行了批判,认为“信达切”原则并不能同时指导两种语言的互译[4]。本文选取以下四个具有代表性的情书译本,用“信、达、切”三原则进行比较分析。[2]
译文1:“二十年前,未相知时。郎情妾意,梦绕魂牵。执子之手,白雪为鉴。弹指多年,添欢膝前。患难欢喜与君共,万千真意一笑中。便人间天上,痴心常伴侬。”;译文2:“二十年前初相识,随心而遇惹人痴。犹记新婚当日景,雪花飞舞阿瓦尼。光阴似箭已添丁,幸福艰难总不离。天地无涯有时尽,此情绵绵不绝期。”;译文3:“二十年前我们彼此并不了解。我们凭直觉行事,你令我如入仙境。我们在阿瓦尼结婚时天下着雪。光阴似箭,我们也老了。我们现在懂得了生命的欢愉、痛苦与奇迹,而我们还在一起。我未曾从仙境中醒来。”;译文4:“二十年前我们相知不多,彼此的心灵感应让我们走到一起,你令我飘飘然!记得在阿瓦尼结婚时,天还下着雪呢!如今遍尝生命的苦乐妙奇,我们依旧相伴,依旧令我飘飘然!”
从原文来看,乔布斯情书全文质朴易懂,用词简单、句式短小,只有一个较长的复合句,用最朴实的话语表达出了他对妻子的情。因此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这些点。
三、从“信”的标准看四译本
首先前两个译文都采用古文,第一个采用四字格,就表面而言给读者一种美的享受,译文通顺,但如果从“信”的标准来看,译文为了句式整齐美观,对原文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原文。后半句的 “魂牵梦绕”是对原文的过度翻译。下雪一句原意指两人在阿瓦尼结婚,译文为“执子之手”,虽含蓄,却未忠实译出重要信息。
后两个译文则在大体上译出了原文信息,如新婚地点这一信息。但译文3也有不足之处,如“we didn’t know much about each other”意思是二十年前两人彼此相知不多,而譯文译作“二十年前我们彼此并不了解”,与原文不符。
由此可以看出,“信”的内涵十分深厚,不仅要忠实原文意思,还要忠实于原文的词句细节,其最终目的就是不要扭曲原文意思。[5] 需要选择恰如其分的词句来表达原文意思,忠实再现原文。
四、从“达”的标准看四译本
译文3、4用了现代的白话文风格进行翻译。译文3基本译出了原文的信息,且整体通顺,与原文一一对应,同时也考虑到了要贴合原文直白的风格,其中“你令我如入仙境”和“我未曾从仙境中醒来”也做到了前后呼应。其次,阅读原文不难发现,原文使用了大量的简单句,并未使用过多的连接词,另一个特点则在于用词简单。在翻译时,后两个译本表达简洁,如“飘飘然”、“一晃”,传递了原文语境。
与译文3相比,译文4同样用了白话文的风格,但更口语化,从“达”这一标准来看更符合原文的风格。如“swept me off my feet”译作“你令我飘飘然”,表达直白,且与最后的“依旧令我飘飘然”对应,和译文3的译法一样做到了前后呼应。“记得在阿瓦尼结婚时,天还下着雪呢!”这一句话语句亲切自然,也表达出了爱意。后面的“孩子都有了”等也都用了简洁亲切的语言进行翻译,较之前三个译文,译文4更加贴合原文风格,没有华丽辞藻,在句子上也都用了短句,符合原文的句式。
由此可见,“达”原则所指的通顺易懂不仅是整体,还在于词句这些细节。[5] 原文多用短小语句,口语化表达为主,若做到了内容符合原意但译文整体或细节晦涩难懂,也是不可取的。
五、从“切”的标准看四译本
从“切”的标准来看,译文1、2的风格也与原文相去甚远,风格非常刻意,“雅”过度放大,如 “魂牵梦绕”等,这些原本朴实的句子似都为了句式华美而过度美化,未把握好异化和归化的度,在“切”这方面较不符合。还有如把原文“你让我飘飘然”的直白表达译成了含蓄的“惹人痴”,最后的“天地无涯有时尽,此情绵绵不绝期”等,更像是一种创造,过犹不及[6]。也就是说,从“切”来看,前两个译本过于华丽、刻意雕琢,虽令众多中国读者感到亲切,以为贴切,实际上将平白朴实的文风完全改变了。
译文3虽未用古文,但在词汇的选择上仍然相对比较书面,如“凭”、“光阴似箭”,句式上用如“我们经历了那么多”、“额头和心头上的皱纹也长了些”,较为书面化。这一点译文3似乎与原文风格还有不太契合的地方。
就句式而言,情书原文有8句话,其中只有2个复合句,其余均为简单句,长短句错落有致,读起来朗朗上口,将 20 年来的相爱娓娓道来。最后几句将一系列内容相继排列,使文本轻松又不乏情意。因此在翻译时,首先应考虑到其原貌,即要考虑到白口语,如果译文使用华丽辞藻,过分修饰,就背离了“切”这一标准。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原则角度来看,乔布斯情书的这四种译文各有优劣,这也给了译者很多启发。汉语行文表达的习惯是含蓄内敛,因此古文化的译文可能会适合一些中国读者的口味,得到众多读者的偏爱,但不可否认的是,译文最主要的应该是对原文信息的忠实再现。根据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标准,在翻译时译者不仅应该忠实反应原文信息、保证行文流畅,也应该考虑到原文的行文和表达风格,尊重原文风格,不能把译文和原文割裂开来,若在文字上刻意雕琢、一味追求译文辞藻的华丽,最终可能会导致貌合神离,背离原文。
参考文献:
[1]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M].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1.
[2]艾萨克森.乔布斯传[M].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3]夏平.翻译、历史与文化论集[M].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 2010.
[4]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4.
[5]Eugene Nida. Language Structure and Translation [M]. California: California Essays 1975.
[6]Jacobson Roman. Fundamentals of Language [M]. London: Nabu Press 2011.
【关键词】信达切;乔布斯情书;译本比较
一、引言
翻译原则是指导翻译实践、评价译文质量的准绳,国内尤以严复“信达雅”原则最具代表性,但随着时代发展,该原则的局限性也渐渐浮现。之后刘重德教授创新性地提出 “信达切”原则。所谓“信”是指保全原文意义,“达”是指译文通顺易懂,“切”是指切合原文风格。他认为这三原则应是有机整体,并强调译文应尽量保留原文风格,即“切”。[1]
乔布斯的情书一经公开,便出现了许多中译本,但这些译本良莠不齐。本文选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四个译本,以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原则为视角,从三个标准角度分别对译本进行比较分析,以此文本为例,对该原则在类似文学翻译实践中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并为读者选择优秀译本提供依据。
二、乔布斯情书四译本概览
乔布斯情书的官方翻译面市后为广大读者诟病,引发了一阵翻译热潮,而“信达切”翻译原则能否指导文学翻译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国内有学者认为以“切”代“雅”是“信达雅”的进一步发展[3]。但也有学者如许渊冲先生对此标准进行了批判,认为“信达切”原则并不能同时指导两种语言的互译[4]。本文选取以下四个具有代表性的情书译本,用“信、达、切”三原则进行比较分析。[2]
译文1:“二十年前,未相知时。郎情妾意,梦绕魂牵。执子之手,白雪为鉴。弹指多年,添欢膝前。患难欢喜与君共,万千真意一笑中。便人间天上,痴心常伴侬。”;译文2:“二十年前初相识,随心而遇惹人痴。犹记新婚当日景,雪花飞舞阿瓦尼。光阴似箭已添丁,幸福艰难总不离。天地无涯有时尽,此情绵绵不绝期。”;译文3:“二十年前我们彼此并不了解。我们凭直觉行事,你令我如入仙境。我们在阿瓦尼结婚时天下着雪。光阴似箭,我们也老了。我们现在懂得了生命的欢愉、痛苦与奇迹,而我们还在一起。我未曾从仙境中醒来。”;译文4:“二十年前我们相知不多,彼此的心灵感应让我们走到一起,你令我飘飘然!记得在阿瓦尼结婚时,天还下着雪呢!如今遍尝生命的苦乐妙奇,我们依旧相伴,依旧令我飘飘然!”
从原文来看,乔布斯情书全文质朴易懂,用词简单、句式短小,只有一个较长的复合句,用最朴实的话语表达出了他对妻子的情。因此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这些点。
三、从“信”的标准看四译本
首先前两个译文都采用古文,第一个采用四字格,就表面而言给读者一种美的享受,译文通顺,但如果从“信”的标准来看,译文为了句式整齐美观,对原文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原文。后半句的 “魂牵梦绕”是对原文的过度翻译。下雪一句原意指两人在阿瓦尼结婚,译文为“执子之手”,虽含蓄,却未忠实译出重要信息。
后两个译文则在大体上译出了原文信息,如新婚地点这一信息。但译文3也有不足之处,如“we didn’t know much about each other”意思是二十年前两人彼此相知不多,而譯文译作“二十年前我们彼此并不了解”,与原文不符。
由此可以看出,“信”的内涵十分深厚,不仅要忠实原文意思,还要忠实于原文的词句细节,其最终目的就是不要扭曲原文意思。[5] 需要选择恰如其分的词句来表达原文意思,忠实再现原文。
四、从“达”的标准看四译本
译文3、4用了现代的白话文风格进行翻译。译文3基本译出了原文的信息,且整体通顺,与原文一一对应,同时也考虑到了要贴合原文直白的风格,其中“你令我如入仙境”和“我未曾从仙境中醒来”也做到了前后呼应。其次,阅读原文不难发现,原文使用了大量的简单句,并未使用过多的连接词,另一个特点则在于用词简单。在翻译时,后两个译本表达简洁,如“飘飘然”、“一晃”,传递了原文语境。
与译文3相比,译文4同样用了白话文的风格,但更口语化,从“达”这一标准来看更符合原文的风格。如“swept me off my feet”译作“你令我飘飘然”,表达直白,且与最后的“依旧令我飘飘然”对应,和译文3的译法一样做到了前后呼应。“记得在阿瓦尼结婚时,天还下着雪呢!”这一句话语句亲切自然,也表达出了爱意。后面的“孩子都有了”等也都用了简洁亲切的语言进行翻译,较之前三个译文,译文4更加贴合原文风格,没有华丽辞藻,在句子上也都用了短句,符合原文的句式。
由此可见,“达”原则所指的通顺易懂不仅是整体,还在于词句这些细节。[5] 原文多用短小语句,口语化表达为主,若做到了内容符合原意但译文整体或细节晦涩难懂,也是不可取的。
五、从“切”的标准看四译本
从“切”的标准来看,译文1、2的风格也与原文相去甚远,风格非常刻意,“雅”过度放大,如 “魂牵梦绕”等,这些原本朴实的句子似都为了句式华美而过度美化,未把握好异化和归化的度,在“切”这方面较不符合。还有如把原文“你让我飘飘然”的直白表达译成了含蓄的“惹人痴”,最后的“天地无涯有时尽,此情绵绵不绝期”等,更像是一种创造,过犹不及[6]。也就是说,从“切”来看,前两个译本过于华丽、刻意雕琢,虽令众多中国读者感到亲切,以为贴切,实际上将平白朴实的文风完全改变了。
译文3虽未用古文,但在词汇的选择上仍然相对比较书面,如“凭”、“光阴似箭”,句式上用如“我们经历了那么多”、“额头和心头上的皱纹也长了些”,较为书面化。这一点译文3似乎与原文风格还有不太契合的地方。
就句式而言,情书原文有8句话,其中只有2个复合句,其余均为简单句,长短句错落有致,读起来朗朗上口,将 20 年来的相爱娓娓道来。最后几句将一系列内容相继排列,使文本轻松又不乏情意。因此在翻译时,首先应考虑到其原貌,即要考虑到白口语,如果译文使用华丽辞藻,过分修饰,就背离了“切”这一标准。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原则角度来看,乔布斯情书的这四种译文各有优劣,这也给了译者很多启发。汉语行文表达的习惯是含蓄内敛,因此古文化的译文可能会适合一些中国读者的口味,得到众多读者的偏爱,但不可否认的是,译文最主要的应该是对原文信息的忠实再现。根据刘重德教授的“信、达、切”标准,在翻译时译者不仅应该忠实反应原文信息、保证行文流畅,也应该考虑到原文的行文和表达风格,尊重原文风格,不能把译文和原文割裂开来,若在文字上刻意雕琢、一味追求译文辞藻的华丽,最终可能会导致貌合神离,背离原文。
参考文献:
[1]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M].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1.
[2]艾萨克森.乔布斯传[M].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3]夏平.翻译、历史与文化论集[M].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 2010.
[4]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4.
[5]Eugene Nida. Language Structure and Translation [M]. California: California Essays 1975.
[6]Jacobson Roman. Fundamentals of Language [M]. London: Nabu Press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