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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嘴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和谐社区创建的意见以及相关精神,始终坚持以增进城乡居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管理并重,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核心的“四民”和谐社区创建,全面深化网格精细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两个中心”公共服务和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落实社区“准入制”和准入清单,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并成功打造了符合石嘴山实际、城乡居民满意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基础。近年来,石嘴山市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全国首批“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和全国“最安全城市”之一等荣誉,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实践案例”奖。
“1+4”和谐社区创建 强化社区自治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和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1+4”和谐社区创建,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功能。
加强项目品牌建设,推进和谐创建。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实施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加强组织指导,目前全市已建成“四星级”和谐社区82个,“五星级”和谐社区11个。强化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配备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急救包、工具箱雨伞等便民设施,全市城镇119个社区全部建成了便民服务站。创新创建载体,推动共建共享,2015年以来,全市新培育社区治理特色服务品牌项目85个,实现了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
落实社区减负,推动社区增效。全面清理规范了城镇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和出具证明材料项目;清理了社區牌匾,统一规范了社区标识。建立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和工作责任清单,依法明确了社区6项自治职责、14项协助职责和4项监督职责,全面落实了自治区60项社区服务管理指导清单,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移交到街镇“两个中心”办理,社区干部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联系和服务群众上来,彻底改变了过去到社区工作看牌子、检查看板子、考核看盒子的历史。
强化民主协商,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建立了组织细胞化、管理民主化、服务自主化“三化合一”的社区自治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推进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议制度的落实,推进了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各社区积极搭建民主议事平台,建立了民居网格社区三级民情议事园、党群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平台,引导群众自主办好自己的事情,切实增强了社区自治能力,发挥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两个转变。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化法”网格服务管理 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全面优化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完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队伍,严格工作制度,实行“1+4+X”网格服务管理,提升城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优化调整,实现网格设置合理化。结合第九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城市社区撤并整合实际,实行城市社区按500户左右基准划分一个网格,全市119个城镇社区调整划分了547个网格,减少了36个,优化调整后城市社区网格规模更趋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准。优化网格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1+4+X”队伍建设,为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聘任4名网格协管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消防员、网格监督员),配备若干名网格公益员。实行网格员主要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专职网格员从原网格员中择优选聘,稳步实现了网格调整和人员有序退出。
明确职责,实现网格服务高效化。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员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协调解决问题、代办审批事务以及协助做好社区民族宗教、社区戒毒“4+2”工作职责,全力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网格禁毒专干192名,纳入城乡社区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助力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落实网格员分级培训制度,对全市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分级培训和巡回培训,结合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等,对全市网格员进行全员培训,为提高网格员服务管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完善制度,实现网格工作规范化。健全完善了网格员亮牌服务、周例会、入户走访、工作日志、服务公示以及实行AB岗等6项工作制度。实行亮牌服务,网格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标识明显的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方便居民联系。建立周例会制,社区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网格民情进行汇总分析。开展入户走访,网格员每天会同网格协管员、公益员探望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坚持网格员填写“网格日志”制度,准确记录每天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依据。推行服务公示,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员责任区,公开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管理职责,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市、县(区)、街道(镇)三级研判机制,召开社情民意月分析会,对辖区民情民意进行分析研判,按月制发《民生服务和民情诉求分析报告》。实行网格服务管理“周、月、季、年”分级考评制度,制定城市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完善了“334”考评指标体系(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占30%,街道(镇)考评占30%,居民满意度测评占40%),加大居民满意度在考评中的比重。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民·明礼”奖励基金,全面开展“五星级”网格服务季度之星评选,考评结果与“干事档案、绩效补贴、评先选优”相挂钩。
抓特色服务,实现网格管理精细化。设立“便民服务百宝箱”,提供居家生活常用工具,方便居民借用;开展易信群、QQ群、网格微信,记录《网格民情日志》,召开民情恳谈会,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形成全覆盖的民情民意收集网络和高效率的协调解决体系。打造社区“爱心家园” “便民邮局”等服务阵地,新组建爱心“帮帮团”“跑腿队”“爱心敲门”等网格组团式服务组织,针对网格内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健康义诊等活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升级系统,实现网格服务信息化。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人、房、地、物、事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五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安全等级,建立网格居民信息采集更新制度,定期更新信息,建立信息回访制度,确保“格不漏戶,户不漏人”。加强网格服务手机终端建设,为网格员配备了移动手机和“民情e通”服务终端,建立网格员与居民、网格员与协管员、社区与街道(镇)三级微信群,网格民情实现无线直报信息服务系统。
“公共服务+维权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街镇职能转变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公共服务下沉,全面开展了乡镇(街道)民生和综治服务“两个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了36个乡镇(街道)“民生政策超市”和“法律服务超市”全覆盖。
加强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高效化服务。以提升服务质量效益为重点,对全市民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进行了规范,实行“一口清、马上办”。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服务公开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统一运行机制,完善了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机制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服务流程,基本实现了服务事项“零隐藏、零推诿、零积压”。
加强综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了基层综治服务平台实体化建设、实战化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着力从职能定位、人员管理、窗口设置、运行机制、服务方式、考核标准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规范了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履行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受理、维权服务工作职能,承担受理初信初访、开展法律服务、进行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6类工作职能13项具体工作职责,推进了基层职能融合。全面实行综治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优化综治资源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乡镇(街道)综治、信访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常驻中心,公检法等法律职能部门驻点值班,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使用、考核,聚合了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在每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设置2~3个综合服务窗口,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了综治服务中心公共法律维权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监督渠道。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了综治服务中心群众诉求前台受理、后台联动办理机制,建立完善了“周例会、月研判、季总结、年考核”的四级运行管理制度。建立了驻点联系服务机制,支持鼓励工青妇及社会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到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开展民情访问、诉求化解;建立双休日便民服务值班制度,推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服务需求。制定了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统一了考评指标,实行“乡镇(街道)自查、县(区)考评、市级考核”三级考评机制,全市36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达标35个,打造了基层综治维稳的“全科门诊”。
(作者系石嘴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社工部部长)
责任编辑:花菊萍
“1+4”和谐社区创建 强化社区自治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和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1+4”和谐社区创建,强化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功能。
加强项目品牌建设,推进和谐创建。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实施方案》,严格创建标准,加强组织指导,目前全市已建成“四星级”和谐社区82个,“五星级”和谐社区11个。强化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配备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急救包、工具箱雨伞等便民设施,全市城镇119个社区全部建成了便民服务站。创新创建载体,推动共建共享,2015年以来,全市新培育社区治理特色服务品牌项目85个,实现了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
落实社区减负,推动社区增效。全面清理规范了城镇社区的创建达标项目和出具证明材料项目;清理了社區牌匾,统一规范了社区标识。建立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和工作责任清单,依法明确了社区6项自治职责、14项协助职责和4项监督职责,全面落实了自治区60项社区服务管理指导清单,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移交到街镇“两个中心”办理,社区干部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联系和服务群众上来,彻底改变了过去到社区工作看牌子、检查看板子、考核看盒子的历史。
强化民主协商,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建立了组织细胞化、管理民主化、服务自主化“三化合一”的社区自治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推进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议制度的落实,推进了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各社区积极搭建民主议事平台,建立了民居网格社区三级民情议事园、党群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平台,引导群众自主办好自己的事情,切实增强了社区自治能力,发挥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两个转变。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化法”网格服务管理 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全面优化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完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队伍,严格工作制度,实行“1+4+X”网格服务管理,提升城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优化调整,实现网格设置合理化。结合第九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城市社区撤并整合实际,实行城市社区按500户左右基准划分一个网格,全市119个城镇社区调整划分了547个网格,减少了36个,优化调整后城市社区网格规模更趋合理、服务管理更加精准。优化网格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1+4+X”队伍建设,为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聘任4名网格协管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消防员、网格监督员),配备若干名网格公益员。实行网格员主要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专职网格员从原网格员中择优选聘,稳步实现了网格调整和人员有序退出。
明确职责,实现网格服务高效化。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员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协调解决问题、代办审批事务以及协助做好社区民族宗教、社区戒毒“4+2”工作职责,全力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网格禁毒专干192名,纳入城乡社区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助力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落实网格员分级培训制度,对全市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分级培训和巡回培训,结合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等,对全市网格员进行全员培训,为提高网格员服务管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完善制度,实现网格工作规范化。健全完善了网格员亮牌服务、周例会、入户走访、工作日志、服务公示以及实行AB岗等6项工作制度。实行亮牌服务,网格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标识明显的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方便居民联系。建立周例会制,社区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网格民情进行汇总分析。开展入户走访,网格员每天会同网格协管员、公益员探望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坚持网格员填写“网格日志”制度,准确记录每天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依据。推行服务公示,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员责任区,公开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管理职责,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市、县(区)、街道(镇)三级研判机制,召开社情民意月分析会,对辖区民情民意进行分析研判,按月制发《民生服务和民情诉求分析报告》。实行网格服务管理“周、月、季、年”分级考评制度,制定城市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完善了“334”考评指标体系(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占30%,街道(镇)考评占30%,居民满意度测评占40%),加大居民满意度在考评中的比重。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民·明礼”奖励基金,全面开展“五星级”网格服务季度之星评选,考评结果与“干事档案、绩效补贴、评先选优”相挂钩。
抓特色服务,实现网格管理精细化。设立“便民服务百宝箱”,提供居家生活常用工具,方便居民借用;开展易信群、QQ群、网格微信,记录《网格民情日志》,召开民情恳谈会,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形成全覆盖的民情民意收集网络和高效率的协调解决体系。打造社区“爱心家园” “便民邮局”等服务阵地,新组建爱心“帮帮团”“跑腿队”“爱心敲门”等网格组团式服务组织,针对网格内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定期开展结对帮扶、健康义诊等活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升级系统,实现网格服务信息化。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人、房、地、物、事基础信息数据库,搭建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五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安全等级,建立网格居民信息采集更新制度,定期更新信息,建立信息回访制度,确保“格不漏戶,户不漏人”。加强网格服务手机终端建设,为网格员配备了移动手机和“民情e通”服务终端,建立网格员与居民、网格员与协管员、社区与街道(镇)三级微信群,网格民情实现无线直报信息服务系统。
“公共服务+维权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街镇职能转变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公共服务下沉,全面开展了乡镇(街道)民生和综治服务“两个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了36个乡镇(街道)“民生政策超市”和“法律服务超市”全覆盖。
加强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高效化服务。以提升服务质量效益为重点,对全市民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进行了规范,实行“一口清、马上办”。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服务公开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统一运行机制,完善了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机制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服务流程,基本实现了服务事项“零隐藏、零推诿、零积压”。
加强综治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了基层综治服务平台实体化建设、实战化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着力从职能定位、人员管理、窗口设置、运行机制、服务方式、考核标准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规范了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履行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受理、维权服务工作职能,承担受理初信初访、开展法律服务、进行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6类工作职能13项具体工作职责,推进了基层职能融合。全面实行综治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优化综治资源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乡镇(街道)综治、信访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常驻中心,公检法等法律职能部门驻点值班,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使用、考核,聚合了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在每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设置2~3个综合服务窗口,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了综治服务中心公共法律维权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监督渠道。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了综治服务中心群众诉求前台受理、后台联动办理机制,建立完善了“周例会、月研判、季总结、年考核”的四级运行管理制度。建立了驻点联系服务机制,支持鼓励工青妇及社会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到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开展民情访问、诉求化解;建立双休日便民服务值班制度,推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服务需求。制定了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统一了考评指标,实行“乡镇(街道)自查、县(区)考评、市级考核”三级考评机制,全市36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达标35个,打造了基层综治维稳的“全科门诊”。
(作者系石嘴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社工部部长)
责任编辑:花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