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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工商局介绍,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将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食品购假工商先赔”。消费者买到7种假劣食品可以获得工商部门的先行赔付: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冒伪劣食品;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的预包装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