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京建法[2014]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