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立法上的缺陷

来源 :前沿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xy893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效婚制度是新修订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 ,是婚姻立法上的重大进步 ,使我国的婚姻制度进一步完善。但仔细研读 ,却不难发现 ,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在立法上存在先天的不足——其核心缺乏婚姻法应有的人文关怀精神。从无效婚与可撤销婚的划分 ;法律后果 (效力 ) ;无效婚与可撤销婚管辖权角度 ,评析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其他文献
国家发改委2013年6月21日发布消息,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6月22日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人民币,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O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
就财务预警管理来讲,有些煤炭企业虽然做了必要的尝试和努力,但其指标体系的建立、预警措施的落实还都处于探索阶段,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而财务预警体系中,比较关键的一环是营销
企业能否正常的运作,并且不断创造价值,这都要归结于企业能否拥有良好的财政管理模式,完善的企业财政管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增加收益,也能使内部员工之间、员工领导之间拥有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