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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将技术侦查列为法定侦查措施,造成了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于法无据,而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贯彻检察工作的整体要求决定了技术侦查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是必要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形式的立法,为技术侦查的适用提供了可能,技术侦查措施制度的构建包括适用的范围、条件、对象、程序及技术侦查材料的证据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