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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模式主要有传统的以前期补偿补助安置和后期扶持相结合的“有土安置”、长期补偿安置和入股分红安置三种模式,但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风险,导致移民问题成为制约水电项目开发的主要难题之一。本文在参与性移民理论框架下,结合其他安置理论,构建了水电移民项目CRSF安置模式(补偿compensation+租金rent+股份share+农田farmland)。并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通过实际案例论证CRSF安置模式能够较好地促进移民自愿搬迁,确保移民、政府和项目公司三个主要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