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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程建设是本轮深化课程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自2012年以来,我校在选修课程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成果,一线学科教师积极参与,开发开设了一批符合学校特色定位,适应学生发展需要,体现教师专业能力和特长的精品课程,已初步形成了“卓智、卓识、卓才、卓能”四大类选修课程体系。
选修课程建设是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和完善。推进课程开发,对于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广大一线学科教师从传统的“课程实施者”转向“课程开发者”,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
笔者在参与本轮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对选修课程的开发实施积累了一些经验,学习了不少理论。本文以我校开发的人文学科知识拓展类的四门选修课程——贾桂强老师开发的《〈论语〉博客:卓越人生八项修炼》(浙江省第四批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张建庆与何振华老师开发的《成语典故中的哲理》(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黄锁伟老师开发的《老照片中的民国往事》(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郁筱红老师开发的《古典诗歌中的草木形象》(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以“一本二体三维四度”的基本架构,以此审视和思考如何更好地进行人文类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人文学科的主干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文(文学)、史(历史)、哲(哲学)”,本文所涉及的人文类选修课程,主要涵盖了目前高中阶段以语文、历史、政治三门学科为专业基础的选修课程。
一、以人为本: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生命成长
教育的核心在于“育人”,课程是实现“育人”这一终极目标的最有效载体。“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正是以“学生的生命成长”为本,我校提出了“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初步形成了“卓智、卓识、卓才、卓能”四大类选修课程体系。
本轮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选择性,选择是这次深化课改方案的主旋律。即通过有效减少必修,全面加强选修,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在这‘三个选择权’中,第一个学生学习选择权最为根本,后两个选择权为第一个选择权所决定和服务。”[2]三个“选择权”对学科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促使教师在专业上必须不断提升自我。“没有发展的教师,也没有发展的学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课程改革也为中学教师提供了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契机。一些青年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脱颖而出,一些学科骨干教师,也通过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重新发现了新的价值。
二、主体间性:教师的主体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当代西方哲学从主体性哲学正在走向主体间性哲学。按照海德格尔的解释,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是“主体间的共在”,[3]教育在本质上是“主体的共在性”,作为“教”“学”这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具有共同存在、共同生长、共同发展的属性。
“课程的开发权交给教师,课程的选择权交给学生”,这一基本原则意味着,一方面,“教”“学”双方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学”双方又体现为“主体的共在性”。一方面,在选修课程开发的过程中,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立足教师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选修课程开发的成功与否与教师自身素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教师需要明确课程开发最终是为学生成长服务的,课程开发后能否可持续实施,取决于学生是否选择,以及学生的评价。
因此,教师在开发课程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程,换言之,什么样的课程符合学生的兴趣,切合学生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在立足自身发展的同时,更需要从学生的立场、角度考虑课程开发的主题、目标和具体内容,为此我们需要认真考虑三个问题:第一,基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学习水平和认知特点;第二,基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心理特点;第三,基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需要。
课程是育人的载体,课程的开发最终要服务于学生的成长。选修课开发后,是否真正能吸引学生,贴近学生的生活,这是关键。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开设,一定要围绕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这既是选修课程开发的逻辑起点,也是选修课程教学的逻辑起点。
贾桂强老师开发的《〈论语〉博客:卓越人生八项修炼》,首先是基于自身的学术特长。在近十年的教学和研究中,贾老师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亮点”。关于国学经典《论语》的研究,已发表相关论文14篇,主持与《论语》相关的省、市级课题3项,相关学术讲座多次,在省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其次,这门选修课程更是基于学情的需要。从2006年9月起,浙江省高中语文“选修教材”,选用了语文出版社的《〈论语〉选读》教材。但是这本教材的编写还是存在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的地方。贾老师在思考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可教性”,[4]对《论语》进行了大胆的重构,该课程作为浙江省网络精品课程,自2008年开设以来到2015年,在七年里一直在高一或高二年级开设。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热情也非常高。
三、教学目标:知识、能力与情志
选修课程的开发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目标分层。在“促进学生的生命成长”这一总目标下,我们认为每一门课程都需要有符合课程特点和契合学生发展需要的目标分层。人文类选修课程需要明确规范如下的三维目标。
1.从知识目标来说,一方面,有助于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巩固和深化已有的必修学科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有助于在已有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学习内容进行适当提升和拓展。
2.从能力目标来看,由于传统的“文史哲”具有知识结构的内在关联性和融通性,所以既要注意培养学生对不同学科的学习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的能力,更要注意指导学生能够逐渐形成融会贯通相关学科的内在联系,形成一种整合的思维,培养融会的能力。
选修课程建设是对必修课程的补充和完善。推进课程开发,对于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广大一线学科教师从传统的“课程实施者”转向“课程开发者”,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
笔者在参与本轮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对选修课程的开发实施积累了一些经验,学习了不少理论。本文以我校开发的人文学科知识拓展类的四门选修课程——贾桂强老师开发的《〈论语〉博客:卓越人生八项修炼》(浙江省第四批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张建庆与何振华老师开发的《成语典故中的哲理》(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黄锁伟老师开发的《老照片中的民国往事》(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郁筱红老师开发的《古典诗歌中的草木形象》(湖州市第三批精品选修课程)——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以“一本二体三维四度”的基本架构,以此审视和思考如何更好地进行人文类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人文学科的主干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文(文学)、史(历史)、哲(哲学)”,本文所涉及的人文类选修课程,主要涵盖了目前高中阶段以语文、历史、政治三门学科为专业基础的选修课程。
一、以人为本: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生命成长
教育的核心在于“育人”,课程是实现“育人”这一终极目标的最有效载体。“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正是以“学生的生命成长”为本,我校提出了“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初步形成了“卓智、卓识、卓才、卓能”四大类选修课程体系。
本轮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选择性,选择是这次深化课改方案的主旋律。即通过有效减少必修,全面加强选修,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教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在这‘三个选择权’中,第一个学生学习选择权最为根本,后两个选择权为第一个选择权所决定和服务。”[2]三个“选择权”对学科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促使教师在专业上必须不断提升自我。“没有发展的教师,也没有发展的学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课程改革也为中学教师提供了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契机。一些青年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脱颖而出,一些学科骨干教师,也通过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重新发现了新的价值。
二、主体间性:教师的主体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当代西方哲学从主体性哲学正在走向主体间性哲学。按照海德格尔的解释,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是“主体间的共在”,[3]教育在本质上是“主体的共在性”,作为“教”“学”这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具有共同存在、共同生长、共同发展的属性。
“课程的开发权交给教师,课程的选择权交给学生”,这一基本原则意味着,一方面,“教”“学”双方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学”双方又体现为“主体的共在性”。一方面,在选修课程开发的过程中,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立足教师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选修课程开发的成功与否与教师自身素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教师需要明确课程开发最终是为学生成长服务的,课程开发后能否可持续实施,取决于学生是否选择,以及学生的评价。
因此,教师在开发课程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程,换言之,什么样的课程符合学生的兴趣,切合学生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在立足自身发展的同时,更需要从学生的立场、角度考虑课程开发的主题、目标和具体内容,为此我们需要认真考虑三个问题:第一,基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学习水平和认知特点;第二,基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心理特点;第三,基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需要。
课程是育人的载体,课程的开发最终要服务于学生的成长。选修课开发后,是否真正能吸引学生,贴近学生的生活,这是关键。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开设,一定要围绕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这既是选修课程开发的逻辑起点,也是选修课程教学的逻辑起点。
贾桂强老师开发的《〈论语〉博客:卓越人生八项修炼》,首先是基于自身的学术特长。在近十年的教学和研究中,贾老师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亮点”。关于国学经典《论语》的研究,已发表相关论文14篇,主持与《论语》相关的省、市级课题3项,相关学术讲座多次,在省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其次,这门选修课程更是基于学情的需要。从2006年9月起,浙江省高中语文“选修教材”,选用了语文出版社的《〈论语〉选读》教材。但是这本教材的编写还是存在不够合理、不够科学的地方。贾老师在思考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可教性”,[4]对《论语》进行了大胆的重构,该课程作为浙江省网络精品课程,自2008年开设以来到2015年,在七年里一直在高一或高二年级开设。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热情也非常高。
三、教学目标:知识、能力与情志
选修课程的开发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目标分层。在“促进学生的生命成长”这一总目标下,我们认为每一门课程都需要有符合课程特点和契合学生发展需要的目标分层。人文类选修课程需要明确规范如下的三维目标。
1.从知识目标来说,一方面,有助于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巩固和深化已有的必修学科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有助于在已有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学习内容进行适当提升和拓展。
2.从能力目标来看,由于传统的“文史哲”具有知识结构的内在关联性和融通性,所以既要注意培养学生对不同学科的学习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的能力,更要注意指导学生能够逐渐形成融会贯通相关学科的内在联系,形成一种整合的思维,培养融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