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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表示: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只允许组建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台或总台。对已成立的十余个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广电总局指出两条路:一是可以继续保留事业性质,但内部一定要剥离经营性资产,组建产业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二是将集团改为总台,在总台内部进行事业、产业分开运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