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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建立起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机构,并在企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中推行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专门机构。但从总体看,这些努力和尝试并未从根本上摆脱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那种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重政府包揽轻社会参与、重条块(专业)分割轻横向协作的传统模式。本文在阐述我国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旨在建立起责任明确、关系协调、运转有效的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