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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能由公安消防部门划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20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以第51号部令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