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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权的实现是动产抵押发挥其功能的关键一环,我国物权法未区分动产抵押权与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而是统一的规定两种实现方式,一是通过协商的方式,一是通过申请法院拍卖或变卖的方式.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还是过于简单,鉴于动产担保制度的核心价值乃是高效、便捷,动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也应该采取灵活、高效、便捷的多种方式,本文建议可以引进私力救济的方式来实现动产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