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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创业板一直是人们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2009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开始受理创业板发行申请,人们才真正的看到了创业板的曙光。但是,随着创业板的推出,一些质疑的声音也不断的出现。本文就是对创业板进行系统的阐述,以期达到全面的认识。
[关键词]创业板i运行机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10-0181-02
早在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不过,在征求了证监会的研究意见以后,国务院考虑到当时的市场环境还不具备推出创业板的条件,就暂时搁置了这个提案。虽然在这以后。创业板的相关问题又多次被重提,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日,创业板仍然迟迟没有推出。2009年1月14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要将创业板的推出作为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时隔10多年,创业板再一次成为经济生活的热点话题,同时,创业板的推出必将对我们的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1创业板市场的概念
所谓创业板市场,是指以创业性的、中小型、成长性的企业为服务对象。为他们的股权提供公开交易平台、而上市或交易标准一般低于传统交易所市场或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创业板,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2创业板市场的对象
我国在许多产业领域如信息产业、电动汽车、新能源技术、轨道交通等已具备超越发达国家的技术基础和产业经济基础。这为创业板的发展提供了原始积累。
创业板的定位对传统企业多的地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力可以挖掘:
(I)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达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目的。(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挖掘服务行业新营销方式、新服务模式。在“创新”上做文章。(3)利用资金优势对高成长、高技术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传统产业向新经济的渗透。
3创业板市场的功能
一般来说,创业板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为创业性企业提供证券市场的股权融资
这是创业板市场最基本的功能。创业性企业在其进入扩张或成熟期之前。往往处于高成长与高风险兼具的状态,这些处于初期发展中的中小型创业企业,由于达不到银行资本等间接资本市场所要求的风险水平,因此很难获取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适合的方式就是股权融资。
3.2为早期投资创业性企业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市场的退出渠道
企业进入创业板之前。一般已经进行了一轮或经常好几轮融资过程,在这些融资过程中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天使投资人、大型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由于这些投资者进入更早,不确定性更大,从理论上来说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而借由创业板上市实现股权的变现也往往为他们带来了更高的收益。也正因为有了创业板市场这样一个可以实现大规模股权变现的交易场所,反过来也促进了这些早期投资者对创业性企业的投资和关注行为,事实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创业板市场发达的地区往往也是早期投资比如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主体更发达的地区,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
3.3迅速规范创业性企业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创业性的中小企业往往在内部管理上相对简单落后。创业板市场则对企业的财会制度、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促使上市的中小型企业从初创期的经营管理水平尽快向成熟规范的标准演进,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公众投资者对公司运作情况的关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等等因素,都将使中小企业在制度约束下更快地规范发展。
3.4壮大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结构 创业板市场使得更多不具备在主板上市交易的创业性中小企业有了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发展资本的机会,也使得资本市场不仅涵盖规模大经营稳定的蓝筹企业、成熟扩张的企业。而且具备了更多富有活力、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比重的、同时又往往难以通过传统间接融资获取资本的中小企业、创业企业,这样针对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类型。资本市场中都有对应的组成部分为它们和愿意投资它们的投资者提供上市交易的平台,这样一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正是如美国这样的成熟资本市场所具备的,也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这样的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最终将推动经济更加协调健康的发展。
4创业板的特色
当前来看,准备推出的创业板的上市标准、监管制度,以及对保荐人的要求等等运作机制,相对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来说显著不同。
第一,上市标准。国内创业板块的设计对企业是有一定的选择性的,主要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定位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企业规模方面。目前中国准备推出的创业板块基本上相对独立,拥有“四独立”的特点:独立挂牌、独立交易、独立披露信息、独立设立指数。相对于主板、中小板来说,创业板上市标准有很大降低,但是相较于全球创业市场而言。中国的创业板块在经营财务指标方面还是有一定要求的。因为可供我们选择的企业太多了,这也是中国的创业板发展的最大优势。企业定位方面,根据目前的总结。当前的创业板块根据现有规则定位在“三高六新”。即高成长性,高科技,高附加值;新经济,新服务,新农村,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高成长性的企业往往没有资源的约束,企业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这样才存在从生产和销售规模上迅速扩张的可能性。从海外创业板配置来看,高科技行业占比较大的比重,不同国家不一样,美国计算机行业在纳斯达克占40%,韩国的电子行业占15%。中国最大的优势是各种各样新的企业都有,非常广泛地存在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因此可供选择的范围更大。
第二,监管制度。创业板将会设置单独的市场监控体系,根据创业板企业的特点,目前除了在上市审核理念方面需要根据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作出优化调整之外,还需要对监管制度进行改进:
(1)资金投资方向的限制。创业板因为规模比较小。也处于成长发展阶段。所以如果企业盲目经营多元化,缺乏核心业务,会使风险增大,投资者不好对企业作出判断。所以,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要集中有限的资源经营一个项目。即主业要突出。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这一点显然延伸了主板市场的一些经验与教训。
(2)信息披露控制。之所以强调信息披露,是因为创业板不能苒继续依赖实质性地审核筛选,只要求公司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可靠。把估 值的权力交给投资者。因此,更加要求信息披露的详细、充分、及时,同时也使得我们投资者需要知道的信息量增加了。在披露形式上,为了降低发行成本,企业可以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公司的网站披露其招股书全文,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一个提示性的公告,但并不一定要求登出招股书的摘要,同时也采取了其他更为便捷灵活的信息披露方式,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
(3)发行风险控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要求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招股书上非常显要的位置强调创业板特有的风险。采用统一的文字格式。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模比较小,股价波动比较大,市场估值比较难,估值稳定性较差,风险自然也就越大。
(4)交易风险控制。创业板的市值相对较小,交易量稍微大一点的买卖行为就可能导致股价非常大幅度的波动,股价操纵也更容易。所以需要做一个很好的交易商制度。在保持报价连续性的基础上保证市场运行的平稳;同时在发行、审核方面需要具体体现创业板规模小、风险大、创新强的特点。因此,现在准备设立一个创业板的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还需要增加一些行业专家,因为创业板块细分很多。而且创业板块委员和主板的发行委员不互相兼任。
第三保荐人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在证券发行上市以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阶段的时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时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这两个阶段的保荐期间。保荐人的职责主要可以概括为辅导职责、调查职贵、核查职责、推荐职责、披露职责、持续督导职责、担保职责等。与主板等对于保荐人的要求相比。创业板对保荐人的要求更为严格。与主板相比,创业板需要保荐人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的作用,企业的成长性自主创新方面要求保荐人提出专项意见。有品牌的、专业水准高的保荐人团队自然会接到比较好的项目。当然。在设置相关的监管保荐人规则时,也需要看到,保荐人在保荐过程中,也会在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之间进行平衡。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如果创业板收入少、责任重,有可能好的保荐机构就不做创业板块的业务。因此,需要把对于保荐人的监管与促进市场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提高等综合起来把握。
5结语
创业板的推出,可令很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推出创业板对中小企业创新及股权投资,都有积极的意义。业内专家还表示。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犹如一对“挛生兄弟”,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创业板的推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灵活而顺畅的退出通道。有效促进风投业的发展;而风险投资的发展又将不断孵化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创业板培育优秀的上市资源,从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容量、优化结构,健康发展。当然,创业板市场能否创建成功并且稳定发展。还有许多的限制因素在里面。只有通过不断地深化认识。严格控制风险,忧化各种运行机制,创业板才能健康的成长起来。
[关键词]创业板i运行机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10-0181-02
早在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不过,在征求了证监会的研究意见以后,国务院考虑到当时的市场环境还不具备推出创业板的条件,就暂时搁置了这个提案。虽然在这以后。创业板的相关问题又多次被重提,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日,创业板仍然迟迟没有推出。2009年1月14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要将创业板的推出作为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时隔10多年,创业板再一次成为经济生活的热点话题,同时,创业板的推出必将对我们的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1创业板市场的概念
所谓创业板市场,是指以创业性的、中小型、成长性的企业为服务对象。为他们的股权提供公开交易平台、而上市或交易标准一般低于传统交易所市场或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创业板,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2创业板市场的对象
我国在许多产业领域如信息产业、电动汽车、新能源技术、轨道交通等已具备超越发达国家的技术基础和产业经济基础。这为创业板的发展提供了原始积累。
创业板的定位对传统企业多的地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力可以挖掘:
(I)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达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目的。(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挖掘服务行业新营销方式、新服务模式。在“创新”上做文章。(3)利用资金优势对高成长、高技术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传统产业向新经济的渗透。
3创业板市场的功能
一般来说,创业板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为创业性企业提供证券市场的股权融资
这是创业板市场最基本的功能。创业性企业在其进入扩张或成熟期之前。往往处于高成长与高风险兼具的状态,这些处于初期发展中的中小型创业企业,由于达不到银行资本等间接资本市场所要求的风险水平,因此很难获取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适合的方式就是股权融资。
3.2为早期投资创业性企业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市场的退出渠道
企业进入创业板之前。一般已经进行了一轮或经常好几轮融资过程,在这些融资过程中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天使投资人、大型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由于这些投资者进入更早,不确定性更大,从理论上来说承担了更大的风险。而借由创业板上市实现股权的变现也往往为他们带来了更高的收益。也正因为有了创业板市场这样一个可以实现大规模股权变现的交易场所,反过来也促进了这些早期投资者对创业性企业的投资和关注行为,事实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创业板市场发达的地区往往也是早期投资比如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主体更发达的地区,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
3.3迅速规范创业性企业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创业性的中小企业往往在内部管理上相对简单落后。创业板市场则对企业的财会制度、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促使上市的中小型企业从初创期的经营管理水平尽快向成熟规范的标准演进,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公众投资者对公司运作情况的关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等等因素,都将使中小企业在制度约束下更快地规范发展。
3.4壮大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结构 创业板市场使得更多不具备在主板上市交易的创业性中小企业有了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发展资本的机会,也使得资本市场不仅涵盖规模大经营稳定的蓝筹企业、成熟扩张的企业。而且具备了更多富有活力、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比重的、同时又往往难以通过传统间接融资获取资本的中小企业、创业企业,这样针对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类型。资本市场中都有对应的组成部分为它们和愿意投资它们的投资者提供上市交易的平台,这样一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正是如美国这样的成熟资本市场所具备的,也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这样的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最终将推动经济更加协调健康的发展。
4创业板的特色
当前来看,准备推出的创业板的上市标准、监管制度,以及对保荐人的要求等等运作机制,相对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来说显著不同。
第一,上市标准。国内创业板块的设计对企业是有一定的选择性的,主要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定位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企业规模方面。目前中国准备推出的创业板块基本上相对独立,拥有“四独立”的特点:独立挂牌、独立交易、独立披露信息、独立设立指数。相对于主板、中小板来说,创业板上市标准有很大降低,但是相较于全球创业市场而言。中国的创业板块在经营财务指标方面还是有一定要求的。因为可供我们选择的企业太多了,这也是中国的创业板发展的最大优势。企业定位方面,根据目前的总结。当前的创业板块根据现有规则定位在“三高六新”。即高成长性,高科技,高附加值;新经济,新服务,新农村,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高成长性的企业往往没有资源的约束,企业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这样才存在从生产和销售规模上迅速扩张的可能性。从海外创业板配置来看,高科技行业占比较大的比重,不同国家不一样,美国计算机行业在纳斯达克占40%,韩国的电子行业占15%。中国最大的优势是各种各样新的企业都有,非常广泛地存在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因此可供选择的范围更大。
第二,监管制度。创业板将会设置单独的市场监控体系,根据创业板企业的特点,目前除了在上市审核理念方面需要根据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作出优化调整之外,还需要对监管制度进行改进:
(1)资金投资方向的限制。创业板因为规模比较小。也处于成长发展阶段。所以如果企业盲目经营多元化,缺乏核心业务,会使风险增大,投资者不好对企业作出判断。所以,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要集中有限的资源经营一个项目。即主业要突出。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这一点显然延伸了主板市场的一些经验与教训。
(2)信息披露控制。之所以强调信息披露,是因为创业板不能苒继续依赖实质性地审核筛选,只要求公司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可靠。把估 值的权力交给投资者。因此,更加要求信息披露的详细、充分、及时,同时也使得我们投资者需要知道的信息量增加了。在披露形式上,为了降低发行成本,企业可以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公司的网站披露其招股书全文,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一个提示性的公告,但并不一定要求登出招股书的摘要,同时也采取了其他更为便捷灵活的信息披露方式,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
(3)发行风险控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要求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招股书上非常显要的位置强调创业板特有的风险。采用统一的文字格式。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模比较小,股价波动比较大,市场估值比较难,估值稳定性较差,风险自然也就越大。
(4)交易风险控制。创业板的市值相对较小,交易量稍微大一点的买卖行为就可能导致股价非常大幅度的波动,股价操纵也更容易。所以需要做一个很好的交易商制度。在保持报价连续性的基础上保证市场运行的平稳;同时在发行、审核方面需要具体体现创业板规模小、风险大、创新强的特点。因此,现在准备设立一个创业板的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还需要增加一些行业专家,因为创业板块细分很多。而且创业板块委员和主板的发行委员不互相兼任。
第三保荐人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在证券发行上市以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阶段的时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时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这两个阶段的保荐期间。保荐人的职责主要可以概括为辅导职责、调查职贵、核查职责、推荐职责、披露职责、持续督导职责、担保职责等。与主板等对于保荐人的要求相比。创业板对保荐人的要求更为严格。与主板相比,创业板需要保荐人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的作用,企业的成长性自主创新方面要求保荐人提出专项意见。有品牌的、专业水准高的保荐人团队自然会接到比较好的项目。当然。在设置相关的监管保荐人规则时,也需要看到,保荐人在保荐过程中,也会在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之间进行平衡。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如果创业板收入少、责任重,有可能好的保荐机构就不做创业板块的业务。因此,需要把对于保荐人的监管与促进市场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提高等综合起来把握。
5结语
创业板的推出,可令很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推出创业板对中小企业创新及股权投资,都有积极的意义。业内专家还表示。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犹如一对“挛生兄弟”,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创业板的推出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灵活而顺畅的退出通道。有效促进风投业的发展;而风险投资的发展又将不断孵化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创业板培育优秀的上市资源,从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容量、优化结构,健康发展。当然,创业板市场能否创建成功并且稳定发展。还有许多的限制因素在里面。只有通过不断地深化认识。严格控制风险,忧化各种运行机制,创业板才能健康的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