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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人享有股权,其股权具有可转让性,在协议效力问题上,除非瑕疵出资股权的受让第三人能举证证明出让股东故意隐瞒其出资瑕疵而提起合同撤销诉讼,均应维持其效力。在涉及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上,瑕疵出资股东在其瑕疵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增资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情受让人对此均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