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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瀓(1835—1902),字清卿,江苏吴县人。1867年进士,授编修。1877年赴晋、陕襄办赈务,不辞劳苦,亲赴灾区察勘,得左宗棠、曾国荃等保荐,次年授河北道。1880年随吉林将军铭安办理宁古塔、三姓、珲春等东陲边务。此后陆续迁任左副都御使、广东巡抚、湖南巡抚等。1895年因在对日作战中失利被革职。
作为政界中人,吴大澂宦海沉浮,结局悲惨;作为名噪一时的书法家,其作品至今为众多藏家激赏。他在自传笔记《愙斋自订年谱》中用干净简略的笔触,讲述了自己大半生的故事。其中给笔者留下印象最深的,乃系其办理赈务的几个典型案例。这些事看上去虽然琐碎,但即使放在今天也有借鉴意义,近年来在赈灾救助中发生的丑闻不绝于耳,一百多年前的人们是如何赈灾的,他们如何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吴大澂的个人经历可管窥一二。
开粥厂初试身手
同治四年(1865年),31岁的吴大澂赴京应礼部试,落榜回家。此时江北清水潭(位于高邮县)决口,灾民纷纷渡江逃难来到吴县,但当地乡绅不打算收留他们,府县甚至贴出告示令难民自谋生路,并拟押送回籍。告示一出,众议哗然,此法一则不人道,二则容易引起骚乱。吴大澂作为士绅中的代表人物,邀集当地乡绅,倡议设立粥厂留养。大家商议后,拟在城隍庙设立公所,计划留养一千八百多难民,期限为半年,每人花费约六千文(每文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两毛钱,六千文相当于千元左右)。除了公所,在城外还分设十二厂,每厂邀请董事二人全权管理。吴大澂和同学吴子实总理其事。董事皆好善之士,吴大澂的叔父吴守约也出资承办了一个粥厂。
粥厂于十一月初正式开张,每天都有灾民络绎不绝地前来领粥。因捐款不像想象中那样踊跃,有些已表明要捐款的也没有按时交钱,吴大澂只好向各钱庄借款垫发,维持粥厂的正常运转。但后期灾民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困窘。吴大澂找到当地名流蒯子范,请他出面跟主政官员借款二千两银子。官员本来不支持此事,但或许是不敢拒绝蒯子范,或许是被吴大澂的精神感动,居然同意了。
第二年开春,捐款仍不能源源接济,粥厂难以为继。吴大澂便开始劝灾民回家,每人给二十日的口粮,此后不再施粥。但这二十天的口粮也不易凑齐,一日他对友人翁亦泉提及此事,翁表示愿助一臂之力,但自己不想出名,望吴大澂不要公布自己的名字。于是吴大澂在各厂贴出“无名氏捐给口粮二十日”的字样,各厂灾民欢欣鼓舞。
四五月间,应收捐款全部收齐,吴大澂遵守惯例刻制了“征信录”(即赈灾档案),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记录下来,以备查询。这是吴大澂第一次办赈。他在自己的年谱中郑重记下了两件事:其一,这一年他的瞎眼母亲吴韩氏忽然复明,精神“康健如昔”;其二,捐助二十日口粮的翁亦泉与人合开洋货店,不算富裕,只是一般的小康家庭。他的独生子后来成了本地孝廉,光宗耀祖。在吴大澂的世界观里,应该获得了这样一个信念:自己和友人做了善事,得到了好的回报,暗合了“好人有好报”的说法。正是这种淳朴的传统观念,支持着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乐此不疲地做好事、善事。从事赈灾的人真的需要一点信仰,哪怕是最朴素的信仰。
亲赈京畿灾民
吴大澂在后来的会试中名列第三名。同治十年(1871年)散馆,授职编修。这年直隶大旱,各省官绅纷纷筹捐助赈。吴大澂在京城募得七千余两银子,置办棉衣一万四千件,送到天津(直隶衙门所在地)散给灾民。
在大旱的同时,京城附近的文安、大城两县却发生水灾。而两县所领赈银层层下拨,最后到达灾民手里时已所剩无几。第二年春天,吴大澂听说两县民情甚为困苦,以致卖儿卖女,便特地请假二十天,协同温味秋等前辈,邀集同人前往救济。他们三月初到达文安,见周围数十村庄均被水淹,汪洋一片。村民们形容枯槁、无精打采,从水中将水草捞起晒干,吃上面的草籽度日。此时李鸿章任直隶总督,驻于天津,吴大澂做过李鸿章的幕僚,与其私谊甚好,称其为“师相”,便来到天津向其陈述文安惨状。当时政府组织的春抚已经结束,募集的赈粮仅存数千石。李鸿章将这些赈粮交给他发放,并特意叮嘱:为了减少损失,不得假手于县署胥吏——如此看来,对下面的贪污揩油,上层高官也是心知肚明。
李鸿章命天津道台丁乐山选出二十人作为赈灾委员随同吴大澂前往文安,并派陈华轩参戎(明清武官参将,俗称参戎)与吴大澂同行。赈灾队伍分为四路,各自清查户口,最后认定东路十三黄浦最苦。丁乐山先后帮吴大澂筹措了粮米二万四千石,如期运到。吴大澂按成年人每人给米二斗,未成年人给一斗的标准发放了二万余石。十斗等于一石,这样算下来,整个救济活动结束,受惠人至少在十万以上。接下来,吴大澂在北京募集到四百余两银子,放在钱庄中生息,用利息在文安和大成两县城各设立一所义学。
这年八月,永定河决口,固安县所属赵村一带全村被淹,当地官员陶曼生来信告急。吴大澂先行借来二千余两白银,一面购米,一面换钱,并和一个同僚前去查访,了解情况,同时等待李鸿章派人接办赈务。李鸿章派员趕到,吴大澂又回京募集四千余两白银,制备棉衣裤四千余套,运往赵村,亲自散给。在上次查访中,见有身无完衣者,均默默记下,因此此次发放可谓心中有数。
入冬,吴大澂在赵村和庞各庄设立粥厂,派董事二人经理,不让当地人介入,至次年四月间停止。
吴大澂在这两次赈灾中强调亲力亲为,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灾民。这几年,企业家陈光标高调慈善备受争议,不过,我对他把款项和物品直接交到受助人手上的做法还是赞赏的——既然缺乏制度保障,那就只好绕过潜在的“揩油者”。
悲悯与愧疚
光绪三年(1877年),吴大澂四十三岁。九月,皇帝降旨,命吴大澂等人到天津报到。原来山西发生饥荒,李鸿章点名吴大澂替自己办赈,可见李鸿章在这方面比较倚重和信任他。吴大澂抵津后,筹集购买高粱七千石,亲自督运,先由卫河至道口。十一月,河水渐渐封冻,只好改走陆路,雇车运到河内县清化镇(今山西博爱县),再换用驴驮,兼雇挑夫。天津到山西直线距离并不远,却一路颠簸,可知当时条件艰苦,办理赈灾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戏曲中常常铺排包公陈州放粮,其实那也是去救灾,之所以不厌其烦提起,皆因办赈需要技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腊月,一行人马抵达泽州凤台县(今山西晋城),先于拦车镇设厂放馍。凤台、阳城两县遍地饥民,奄奄一息,其状让人目不忍睹。吴大澂写诗一首,记录下当时情形:“单车问俗到阳城,绝巘重峦路不平。百里荒村无犬吠,半山残雪少人行。田庐多属流亡户,父老惟闻叹息声。忍死须臾待膏泽,明年有地为谁耕?挽粟飞刍腊正残,区区何以慰饥寒?(原注:所运高粱七千石,不敷两月之赈)野多枯骨生人少,树不留皮粒食難。救火情怜循吏苦,望梅心喜圣恩宽。万家性命存呼吸,吾辈盘飧愧未安。”
吴大澂在阳城各乡分设馍厂二处,又劝导当地士绅在附近村庄添设馍厂,以辅助官办的不足。年底前回到凤台,除夕独酌,案头上仅有半条鱼干。吴大澂口占一首律诗:“山郡荒凉地,居然日两餐。有鱼供醉饱,无米救饥寒(原注:续运赈粮尚在天津阻冻)。夜半惟闻泣,门前不忍看。圣恩朝早逮,中泽共胪欢”。条件虽然艰苦,但想到饥民,他还是感到不安和愧疚。
吴大澂后来在此地大病一场,卧床十多天。正月中旬,他由泽州到太原,面见陕甘总督曾国荃,备述灾区艰难,然后回天津督办转运事宜。经过一番努力,粮食陆续运到,山西灾民全活者甚多,吴大澂因此被“赏加侍读学士衔”,后又派到河南省河北道,补了一个实缺道台。
特殊情况和特殊手段
在河北道任上,吴大澂遭遇了一个难题。这一带连年饥馑,贫民嗷嗷待哺,为解一时之困,常常贱价出售田亩,每亩原本价值二三万文,但贱卖时只得一两千文钱。售田者暂时渡过了难关,有的干脆带着钱流落他乡,自以为必无生机。但故土毕竟难离,他日从异乡归来,耕者无地可耕,望着曾经的土地无计可施,情状必然十分可怜。时任河南巡抚涂宗瀛认为,荒年贱卖的田地,应该允许以差不多的价钱回购,购者自然不同意,因此官司不断。州县各官担心一旦批准必引来诉讼,对此类事件大多采取置之不理的办法。
但吴大澂态度鲜明,果断执行涂宗瀛的指示,亲自提讯,断令当事双方当堂一手交钱一手还地契。一年内,贫民赎地案件断结两千余起。这其中还有鳏寡孤独家庭无力赎回的,吴大澂就筹措资金借给他们。借出的钱有的还了,有的没还,没还的也就不了了之。应该说,吴大澂的判案有违契约精神,但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购田者以极低价格购得,也有乘人之危的冷漠和残酷。吴大澂断案,使得耕者有其田,保证了生产的连续性和农民的尊严。除以身作则外,他下令河北三府一律照此审理,不能将此等案件视为词讼,而应视为善举。
吴大澂将自己的住处称为“愙斋”(“愙”音kè,同“恪”,敬畏之意)。办赈者需要有敬畏,有情怀,有办法。无此基础,一切免谈。
(作者系文史学者、资深媒体人)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为政界中人,吴大澂宦海沉浮,结局悲惨;作为名噪一时的书法家,其作品至今为众多藏家激赏。他在自传笔记《愙斋自订年谱》中用干净简略的笔触,讲述了自己大半生的故事。其中给笔者留下印象最深的,乃系其办理赈务的几个典型案例。这些事看上去虽然琐碎,但即使放在今天也有借鉴意义,近年来在赈灾救助中发生的丑闻不绝于耳,一百多年前的人们是如何赈灾的,他们如何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吴大澂的个人经历可管窥一二。
开粥厂初试身手
同治四年(1865年),31岁的吴大澂赴京应礼部试,落榜回家。此时江北清水潭(位于高邮县)决口,灾民纷纷渡江逃难来到吴县,但当地乡绅不打算收留他们,府县甚至贴出告示令难民自谋生路,并拟押送回籍。告示一出,众议哗然,此法一则不人道,二则容易引起骚乱。吴大澂作为士绅中的代表人物,邀集当地乡绅,倡议设立粥厂留养。大家商议后,拟在城隍庙设立公所,计划留养一千八百多难民,期限为半年,每人花费约六千文(每文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两毛钱,六千文相当于千元左右)。除了公所,在城外还分设十二厂,每厂邀请董事二人全权管理。吴大澂和同学吴子实总理其事。董事皆好善之士,吴大澂的叔父吴守约也出资承办了一个粥厂。
粥厂于十一月初正式开张,每天都有灾民络绎不绝地前来领粥。因捐款不像想象中那样踊跃,有些已表明要捐款的也没有按时交钱,吴大澂只好向各钱庄借款垫发,维持粥厂的正常运转。但后期灾民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困窘。吴大澂找到当地名流蒯子范,请他出面跟主政官员借款二千两银子。官员本来不支持此事,但或许是不敢拒绝蒯子范,或许是被吴大澂的精神感动,居然同意了。
第二年开春,捐款仍不能源源接济,粥厂难以为继。吴大澂便开始劝灾民回家,每人给二十日的口粮,此后不再施粥。但这二十天的口粮也不易凑齐,一日他对友人翁亦泉提及此事,翁表示愿助一臂之力,但自己不想出名,望吴大澂不要公布自己的名字。于是吴大澂在各厂贴出“无名氏捐给口粮二十日”的字样,各厂灾民欢欣鼓舞。
四五月间,应收捐款全部收齐,吴大澂遵守惯例刻制了“征信录”(即赈灾档案),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记录下来,以备查询。这是吴大澂第一次办赈。他在自己的年谱中郑重记下了两件事:其一,这一年他的瞎眼母亲吴韩氏忽然复明,精神“康健如昔”;其二,捐助二十日口粮的翁亦泉与人合开洋货店,不算富裕,只是一般的小康家庭。他的独生子后来成了本地孝廉,光宗耀祖。在吴大澂的世界观里,应该获得了这样一个信念:自己和友人做了善事,得到了好的回报,暗合了“好人有好报”的说法。正是这种淳朴的传统观念,支持着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乐此不疲地做好事、善事。从事赈灾的人真的需要一点信仰,哪怕是最朴素的信仰。
亲赈京畿灾民
吴大澂在后来的会试中名列第三名。同治十年(1871年)散馆,授职编修。这年直隶大旱,各省官绅纷纷筹捐助赈。吴大澂在京城募得七千余两银子,置办棉衣一万四千件,送到天津(直隶衙门所在地)散给灾民。
在大旱的同时,京城附近的文安、大城两县却发生水灾。而两县所领赈银层层下拨,最后到达灾民手里时已所剩无几。第二年春天,吴大澂听说两县民情甚为困苦,以致卖儿卖女,便特地请假二十天,协同温味秋等前辈,邀集同人前往救济。他们三月初到达文安,见周围数十村庄均被水淹,汪洋一片。村民们形容枯槁、无精打采,从水中将水草捞起晒干,吃上面的草籽度日。此时李鸿章任直隶总督,驻于天津,吴大澂做过李鸿章的幕僚,与其私谊甚好,称其为“师相”,便来到天津向其陈述文安惨状。当时政府组织的春抚已经结束,募集的赈粮仅存数千石。李鸿章将这些赈粮交给他发放,并特意叮嘱:为了减少损失,不得假手于县署胥吏——如此看来,对下面的贪污揩油,上层高官也是心知肚明。
李鸿章命天津道台丁乐山选出二十人作为赈灾委员随同吴大澂前往文安,并派陈华轩参戎(明清武官参将,俗称参戎)与吴大澂同行。赈灾队伍分为四路,各自清查户口,最后认定东路十三黄浦最苦。丁乐山先后帮吴大澂筹措了粮米二万四千石,如期运到。吴大澂按成年人每人给米二斗,未成年人给一斗的标准发放了二万余石。十斗等于一石,这样算下来,整个救济活动结束,受惠人至少在十万以上。接下来,吴大澂在北京募集到四百余两银子,放在钱庄中生息,用利息在文安和大成两县城各设立一所义学。
这年八月,永定河决口,固安县所属赵村一带全村被淹,当地官员陶曼生来信告急。吴大澂先行借来二千余两白银,一面购米,一面换钱,并和一个同僚前去查访,了解情况,同时等待李鸿章派人接办赈务。李鸿章派员趕到,吴大澂又回京募集四千余两白银,制备棉衣裤四千余套,运往赵村,亲自散给。在上次查访中,见有身无完衣者,均默默记下,因此此次发放可谓心中有数。
入冬,吴大澂在赵村和庞各庄设立粥厂,派董事二人经理,不让当地人介入,至次年四月间停止。
吴大澂在这两次赈灾中强调亲力亲为,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灾民。这几年,企业家陈光标高调慈善备受争议,不过,我对他把款项和物品直接交到受助人手上的做法还是赞赏的——既然缺乏制度保障,那就只好绕过潜在的“揩油者”。
悲悯与愧疚
光绪三年(1877年),吴大澂四十三岁。九月,皇帝降旨,命吴大澂等人到天津报到。原来山西发生饥荒,李鸿章点名吴大澂替自己办赈,可见李鸿章在这方面比较倚重和信任他。吴大澂抵津后,筹集购买高粱七千石,亲自督运,先由卫河至道口。十一月,河水渐渐封冻,只好改走陆路,雇车运到河内县清化镇(今山西博爱县),再换用驴驮,兼雇挑夫。天津到山西直线距离并不远,却一路颠簸,可知当时条件艰苦,办理赈灾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戏曲中常常铺排包公陈州放粮,其实那也是去救灾,之所以不厌其烦提起,皆因办赈需要技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腊月,一行人马抵达泽州凤台县(今山西晋城),先于拦车镇设厂放馍。凤台、阳城两县遍地饥民,奄奄一息,其状让人目不忍睹。吴大澂写诗一首,记录下当时情形:“单车问俗到阳城,绝巘重峦路不平。百里荒村无犬吠,半山残雪少人行。田庐多属流亡户,父老惟闻叹息声。忍死须臾待膏泽,明年有地为谁耕?挽粟飞刍腊正残,区区何以慰饥寒?(原注:所运高粱七千石,不敷两月之赈)野多枯骨生人少,树不留皮粒食難。救火情怜循吏苦,望梅心喜圣恩宽。万家性命存呼吸,吾辈盘飧愧未安。”
吴大澂在阳城各乡分设馍厂二处,又劝导当地士绅在附近村庄添设馍厂,以辅助官办的不足。年底前回到凤台,除夕独酌,案头上仅有半条鱼干。吴大澂口占一首律诗:“山郡荒凉地,居然日两餐。有鱼供醉饱,无米救饥寒(原注:续运赈粮尚在天津阻冻)。夜半惟闻泣,门前不忍看。圣恩朝早逮,中泽共胪欢”。条件虽然艰苦,但想到饥民,他还是感到不安和愧疚。
吴大澂后来在此地大病一场,卧床十多天。正月中旬,他由泽州到太原,面见陕甘总督曾国荃,备述灾区艰难,然后回天津督办转运事宜。经过一番努力,粮食陆续运到,山西灾民全活者甚多,吴大澂因此被“赏加侍读学士衔”,后又派到河南省河北道,补了一个实缺道台。
特殊情况和特殊手段
在河北道任上,吴大澂遭遇了一个难题。这一带连年饥馑,贫民嗷嗷待哺,为解一时之困,常常贱价出售田亩,每亩原本价值二三万文,但贱卖时只得一两千文钱。售田者暂时渡过了难关,有的干脆带着钱流落他乡,自以为必无生机。但故土毕竟难离,他日从异乡归来,耕者无地可耕,望着曾经的土地无计可施,情状必然十分可怜。时任河南巡抚涂宗瀛认为,荒年贱卖的田地,应该允许以差不多的价钱回购,购者自然不同意,因此官司不断。州县各官担心一旦批准必引来诉讼,对此类事件大多采取置之不理的办法。
但吴大澂态度鲜明,果断执行涂宗瀛的指示,亲自提讯,断令当事双方当堂一手交钱一手还地契。一年内,贫民赎地案件断结两千余起。这其中还有鳏寡孤独家庭无力赎回的,吴大澂就筹措资金借给他们。借出的钱有的还了,有的没还,没还的也就不了了之。应该说,吴大澂的判案有违契约精神,但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购田者以极低价格购得,也有乘人之危的冷漠和残酷。吴大澂断案,使得耕者有其田,保证了生产的连续性和农民的尊严。除以身作则外,他下令河北三府一律照此审理,不能将此等案件视为词讼,而应视为善举。
吴大澂将自己的住处称为“愙斋”(“愙”音kè,同“恪”,敬畏之意)。办赈者需要有敬畏,有情怀,有办法。无此基础,一切免谈。
(作者系文史学者、资深媒体人)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