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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某化工厂于1959~1960年期间发生一组急性(包括亚急性)职业中毒性肝病(简称急毒肝)病例。1959年9月起,该厂在生产二硝基氯化苯的过程中,使用原料之一为对位、间位和邻位的一硝基氯苯的“混合液”。当时,出于对该“混合液”的毒性缺乏认识,劳动保护未加重视,在2年生产的过程中,先后发生急毒肝达56例。现将其临床资料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