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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航空立法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航空旅客权利的保护方面更是如此。欧盟在2004年通过了EC No.261/2004条例(以下简称第261号条例),旨在发生航空公司拒载、航班取消或航班长时间延误的情况下建立一般规则,以使旅客得到赔偿和获得协助。但是该条例自通过以来就饱受争议,并引发了大量诉讼。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条例本身的效力问题、航空承运人援引"特殊情形"(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进行免责的问题、航班取消与航班延误的区分以及相应的赔偿问题等。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