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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语文课标”)的基本思路之一。以语文素养作为新课程的核心概念,构建“素养——养成”的课程基本模式,更加丰富了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促进了学生在语文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思想观念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如何将语文素养转化成教师的教学行为,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学习祖同语言文字的运用的核心目标,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有感于此,笔者就“语文素养”的提法谈谈个人的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