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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品牌是企业集群发展的生命线,但对于集群内企业来说它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而从根本上无法逃避“公地悲剧”的厄运。而杜绝“公地悲剧”的根本途径是将集群品牌“私有化”,针对集群品牌“人人享受,人人无责”的现象,可先由政府出面以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形式申请注册,然后将集群品牌的所有权转移给集群内的核心企业或其他利益主体,通过产权激励品牌所有者对品牌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投资和开发,同时要构建集群品牌和企业品牌的良性互动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应正确定位,在集群品牌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