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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在货币资金的管理中,更不能套用企业的管理模式。早在2003年原农业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中就提到“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不能简单套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也不能简单套用企业资产的管理办法”。结合农村的实际,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近年来创新探索会计与出纳票据传递程序,收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