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调整了粮食增值税政策,联合下发了财税字[1999]198号通知,8月1日起执行。那么,调整后的粮食增值税有哪些具体规定呢?现解答如下:问:哪些粮食企业可免征增值税?答: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问:其他粮食企业的一切经营项目,都不能免征增值税吗?答: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以下3项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