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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是株洲市促进经济发展与解决城镇居民就业的主力军,但当前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水平、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担保行业发展及融资渠道问题造成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完善中小企业制度体系建设、金融机构简化流程及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担保行业监管、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金融机构
一、前言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劳动人口就业的主力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中小企业数量注册数量迅速增加,尤其在工业及服务领域。中小企业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之产生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逐步凸显,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局限性及多元化融资需求,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根据株洲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以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例,大型工业企业、中型工业企业及小微型工业企业增幅分别是8.2%、7.4%、6.5%,中小企业发展低于大型企业,加上金融机构在贷款对于大型企业的倾斜策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政府与金融机构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18年政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下,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中小企业融资研究综述
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财务及信用制度不完善等缺陷使得融资困难,近两年许多学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大量研究,胡冰倩(2017)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发展快继续外来资金融入扩大生产实现规模经济,但内源融资规模小,以外源融资为主,但由于其自身管理制度、财务及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股票投资、债券融资、风险融资等外源融资难度大。张会平(2018)中小企业专业金融机构建设力度不够、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征信系统不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刘东修(2018)中小企业占据国民经济重要地位及税收一半以上,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存在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诚信体系难以建立、金融体系不完善、政府及金融机构扶持力度不高等不足,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相关建议,王羽洁(2018)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来实现金融产品创新,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相关借贷手续,实现交易信息的对称性、金融交易的去中间化,融资操作时间短且降低了借贷双方交易成本。吕劲松(2015)针对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并未承担主要责任,我国应该从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环境、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中小企业征信和增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
三、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成因
根据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将融资困境分为企业自身、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政策环境四个方面,其中:
(一)企业自身问题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办理抵押时,金融机构可以接受的抵押品主要是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但中小企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资产有限,致使抵押能力受限。中小企业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存在民间借贷现象层出不穷,导致银行无力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市场信息,既增加了银行信贷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也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信贷的难度。中小企业具有强烈隐瞒信息的偏好,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远低于信贷所要求的水平,使得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导致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的预期不明、评价不高、信用评级普遍偏低。
(二)银行信贷问题
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缺乏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省级以下金融机构针对本地经济特点和企业发展现状自主研发的产品相对缺乏,其涉及面相对较窄,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金融机构繁琐的抵押、担保、评估、登记手续及中介评估将企业抵押品的價值高估,这些现象都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及信贷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往往倾向于贷款给企业经营正常、信用级别较高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额度低。在同等规模的贷款资金下,给数家中小企业的审批手续和调查时间均数倍于贷款给一家大型企业,因而基层银行缺乏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动力和激励政策,进一步减少了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
(三)担保机构问题
担保公司自身实力不足,担保行业整体规模较小,株洲市辖区内所有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仅约等于全市贷款总额的1%,难以满足市辖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本地担保公司以民营资本为主,银行对其认可度不高,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通常是不对等的,严重影响了担保公司参与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担保行业规模停滞不前。担保公司金融产品种类较少,担保模式单一。在企业已向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担保公司还会需要企业提供反担保物。在涉及到初创期、高成长性的企业需要贷款但无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情况时,没有合适的金融产品。针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低,内部制度不规范,担保费用较高,使得中小企业实际通过担保公司获得贷款的融资成本比银行直接贷款的融资成本高,影响企业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
(四)融资渠道问题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方式是上市发行股票,但现行的上市政策对于其而言过于苛刻,以创业板为例,其申请要求也远远高于银行贷款的审批要求。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与西方国家类似的信用评级制度,企业信用资料不完备或者不公开,银行难以完全了解中小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因而各级银行在信贷方面多持保守态度,“惜贷”情况较多,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四、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中小企业制度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转换经营模式等方式,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综合实力及其竞争力;加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注重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发展,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争取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重视内源资金的积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提高企业信誉水平,树立企业守信用的良好形象,设置可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接受第三方审计;中小企业经营者需不断加强诚信教育与债务管理,增进信贷双方信任,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成功率。 (二)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创新金融产品
鼓励株洲市域金融机构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与间接成本。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融资产品,增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融资产品;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部门及人员的激励制度,提高银行内部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改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形成一套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完善担保行业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担保行业法规,明确担保行业的监管主题;建立担保机构的出入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会计考核和信用评级制度;建立银保双方合作双赢的机制,完善信贷风险分配机制;推进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担保公司运营模式,建立由政府合理补偿的商业性担保为主,政策性、互助性担保为辅的担保体系;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定期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银行信贷部门和担保公司的行为,对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市场退出、价格管理等方面做出细化的监管条例,确保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适当放开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对有实力但部分条件不足的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政府掌握的信用信息资源,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银行及担保公司的调查成本和人力,间接提高了企业遵守信用、合法经营的积极性,同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五、研究结论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涉及企业自身、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相关方,需要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管理为主,在政府引導下加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监管,共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冰倩.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8(3):168-169.
[2]张会平.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8(1):109-112.
[3]刘东修.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18(8):27-28.
[4]王羽洁.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路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8(3):123-124.
[5]吕劲松.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15(11):115-123.
作者简介:杨舒天(1991-),女,湖南株洲人,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金融机构
一、前言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劳动人口就业的主力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中小企业数量注册数量迅速增加,尤其在工业及服务领域。中小企业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之产生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逐步凸显,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局限性及多元化融资需求,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根据株洲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以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例,大型工业企业、中型工业企业及小微型工业企业增幅分别是8.2%、7.4%、6.5%,中小企业发展低于大型企业,加上金融机构在贷款对于大型企业的倾斜策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政府与金融机构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18年政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下,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中小企业融资研究综述
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财务及信用制度不完善等缺陷使得融资困难,近两年许多学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大量研究,胡冰倩(2017)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发展快继续外来资金融入扩大生产实现规模经济,但内源融资规模小,以外源融资为主,但由于其自身管理制度、财务及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股票投资、债券融资、风险融资等外源融资难度大。张会平(2018)中小企业专业金融机构建设力度不够、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征信系统不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刘东修(2018)中小企业占据国民经济重要地位及税收一半以上,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存在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诚信体系难以建立、金融体系不完善、政府及金融机构扶持力度不高等不足,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相关建议,王羽洁(2018)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来实现金融产品创新,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相关借贷手续,实现交易信息的对称性、金融交易的去中间化,融资操作时间短且降低了借贷双方交易成本。吕劲松(2015)针对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并未承担主要责任,我国应该从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环境、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中小企业征信和增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
三、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成因
根据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将融资困境分为企业自身、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政策环境四个方面,其中:
(一)企业自身问题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办理抵押时,金融机构可以接受的抵押品主要是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但中小企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资产有限,致使抵押能力受限。中小企业经营机制较为灵活,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存在民间借贷现象层出不穷,导致银行无力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市场信息,既增加了银行信贷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也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信贷的难度。中小企业具有强烈隐瞒信息的偏好,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远低于信贷所要求的水平,使得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导致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的预期不明、评价不高、信用评级普遍偏低。
(二)银行信贷问题
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缺乏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省级以下金融机构针对本地经济特点和企业发展现状自主研发的产品相对缺乏,其涉及面相对较窄,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限。金融机构繁琐的抵押、担保、评估、登记手续及中介评估将企业抵押品的價值高估,这些现象都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及信贷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往往倾向于贷款给企业经营正常、信用级别较高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额度低。在同等规模的贷款资金下,给数家中小企业的审批手续和调查时间均数倍于贷款给一家大型企业,因而基层银行缺乏贷款给中小企业的动力和激励政策,进一步减少了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
(三)担保机构问题
担保公司自身实力不足,担保行业整体规模较小,株洲市辖区内所有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仅约等于全市贷款总额的1%,难以满足市辖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本地担保公司以民营资本为主,银行对其认可度不高,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通常是不对等的,严重影响了担保公司参与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担保行业规模停滞不前。担保公司金融产品种类较少,担保模式单一。在企业已向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担保公司还会需要企业提供反担保物。在涉及到初创期、高成长性的企业需要贷款但无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情况时,没有合适的金融产品。针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低,内部制度不规范,担保费用较高,使得中小企业实际通过担保公司获得贷款的融资成本比银行直接贷款的融资成本高,影响企业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
(四)融资渠道问题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方式是上市发行股票,但现行的上市政策对于其而言过于苛刻,以创业板为例,其申请要求也远远高于银行贷款的审批要求。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与西方国家类似的信用评级制度,企业信用资料不完备或者不公开,银行难以完全了解中小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因而各级银行在信贷方面多持保守态度,“惜贷”情况较多,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四、株洲市中小企业融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中小企业制度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转换经营模式等方式,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综合实力及其竞争力;加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注重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发展,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争取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重视内源资金的积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提高企业信誉水平,树立企业守信用的良好形象,设置可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接受第三方审计;中小企业经营者需不断加强诚信教育与债务管理,增进信贷双方信任,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成功率。 (二)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创新金融产品
鼓励株洲市域金融机构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与间接成本。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融资产品,增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融资产品;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部门及人员的激励制度,提高银行内部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改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形成一套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完善担保行业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担保行业法规,明确担保行业的监管主题;建立担保机构的出入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会计考核和信用评级制度;建立银保双方合作双赢的机制,完善信贷风险分配机制;推进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担保公司运营模式,建立由政府合理补偿的商业性担保为主,政策性、互助性担保为辅的担保体系;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定期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银行信贷部门和担保公司的行为,对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市场退出、价格管理等方面做出细化的监管条例,确保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适当放开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对有实力但部分条件不足的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政府掌握的信用信息资源,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银行及担保公司的调查成本和人力,间接提高了企业遵守信用、合法经营的积极性,同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五、研究结论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涉及企业自身、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相关方,需要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管理为主,在政府引導下加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监管,共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冰倩.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8(3):168-169.
[2]张会平.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8(1):109-112.
[3]刘东修.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18(8):27-28.
[4]王羽洁.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路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8(3):123-124.
[5]吕劲松.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15(11):115-123.
作者简介:杨舒天(1991-),女,湖南株洲人,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