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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制"角度看,法律语言体现国家权力意志,具有精英性和专业性的特点,是知识语码和知者语码的总和,属于典型的精英语码,其语义密度大、语义引力小,是一门专业语言。从"法治"角度看,法律语言并非法律人的专属语言,其受众群体为普通大众,因此应具有大众化和通俗化的特点,成为一门具有相对语码特点的"大众化"语言。本文运用合法化语码理论,在阐述法律语言专业性特点的基础上,着重从使用者的角度探讨其"大众化"的必要性及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