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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高校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构建方面有着比较丰富的经验。立足高校内部解决纠纷机制建构起来的美国制度体现了以下特点:在建构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同时,也重视和倡导非正式途径解决纠纷;在设置专门的纠纷解决机关,包括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机关和专门针对某类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关的同时,也赋予非专设机关以纠纷解决功能;程序正义的理念贯穿着纠纷解决机制制度的各个方面,赋予当事人充分的表达意见的机会和权利;充分注意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尤其是采取措施防范对控告人或参与纠纷解决者的报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