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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最早依据审计署、国家计委合发的审基发(89)419号文。1992年2月,审计署、国家计委、建设部合发的审基发(92)8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第一次较明确地规定了此项审计工作的程序、主要内容和处理原则。其中审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来源是否合规,当年资金是否落实;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设计编定的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符;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完成;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等。1993年2月,审计署审基发(93)52号(关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