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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松散布局不合理,土地资源的浪费制约了农村的建设,迫切需要一套既适合经济发展又符合未来社会发展方向的切实可行的制度及措施,有效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本文就此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对策
近些年,一些地区在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探索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退出路径,并通过村庄布局规划的实施转变了原有散居模式,优化了国土空间布局。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须加以改进。
1、农村宅基地的现状
1.1超标
无论是宅基地总面积还是人均占用面积均较大。由于各地对宅基地的面积均有上限控制.致使发证面积小于实际使用面积。如某户位于丘陵地区,按照规定可以拥有180平方米宅基地,但该户实际使用300平方米,发证时只能核发180平方米,余下120平方米为超占面积。大部分地方的处理原则是维持现状。
1.2散乱
虽然各地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编制了村镇规划,但执行的效果差,农民仍根据自己的想法选址建房,从而造成原有的布局选址无人问津,宅基地可谓是遍地开花,零散混乱,且违法建设的居多。
1.3空置
农村虽然是洋楼林立,但是平时相当部分是大门紧闭,抑或是老人带孩子留守,少有青壮年居住,空置率高,只有逢年过节时才看到门户打开。有部分房屋逢年过节也大门紧锁,长期闲置不用。还有部分异地建房的,建新宅空老宅。
2、造成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原因
2.1村集体及村民法制观念淡薄
当前部分村集体及村民自身法律意识淡漠,集体土地处置存在随意性。特别是对于当前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情况,农民不仅想多占地,而且还想要占好地,因此即使没有获得批准,也一味的向村庄外进行扩展。另外,在利益驱使下,部分村集体存在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提供给外地人建设小产权房,这无形中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难度。
2.2镇、村建设规划缺位
当前我国镇、村建设规划存在缺位情况,体制不完善,过于注重堵,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却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这种只堵不疏的做法导致农民建房违法用地情况增多。而且部分村民不仅随意建房,甚至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用地来建房。
2.3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在法律上虽然确立了宅基地收回制,但却没有制定相应的收回制度,这就导致现行宅基地收回制度处于失效的状态,导致我国农村宅基地一直处于增量供应的状态,存量盘活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农民在旧宅基地上随意进行翻建及改建。
2.4旧宅基地拆除机制实施不到位
按规定,农村居民在申请新占地建设住宅时,必须退出旧有宅基地交集体重新安排使用。现实中,这部分村民申请新宅基地占地建房时,收回其旧宅基地会导致其他居民居住受到影响,因此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将旧宅产权证收回注销,而不马上拆除的办法。这就造成了产权证虽然注销了,但房子还依旧归原户主所有的现象,从而形成了“一户多宅”。此外,有些房屋因年久失修导致垮塌,产权人又暂时没有改建的意愿,也造成了宅基地空置的现象。一边是大量旧宅空置、宅基地占而不用,一边却是有意愿建房的村民无法利用空闲宅基地而必须占用耕地建房,造成耕地资源浪费。
2.5基层执法难度大
对于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制止,却无权强制拆除,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只能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但去院往往也不愿受理此类案件,从而导致大量农村违法建房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事实上的宅基地管理缺位和无序问题。
3、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规划先行,优化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坚持统一划分,分布实施的原则,在编制规划工作中,要以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的长远规划格局,实行定位、定性、定规模。把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放在首位,规划要走群众路线,要依靠村民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3.2加强基层国土管理力量,严格宅基地审批制度
加大对农村基层国土管理人力、物力的投入,做到专人管理宅基地。茌建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建房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和拆旧建新制度,把好审批关。坚持按规划、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和用地条件的,实行规划选址、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并实行建房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管理,整治无规划和违反规划乱建设的行为。
3.3加强执法,保障公平
村民违规建房,往往让人产生同情心理,但对此类违法行为绝不能回避。一是要在农民建房前期积极介入,帮农民解决实际难题。鼓励农村居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农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引导农民居住有序集中。二是通过实地放样、房屋测绘等方式,做好调研和取证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违法建设宅基地的行为。三是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和奖惩,完善土地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共同制止违法占用行为。国土部门应和地方政府、法院、公安等联合行动,没收或拆除违法建筑,形成执法台力。
3.4建立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使得农村宅基地以及其他性质的土地之间界限得以清晰,并且彻底打击了“一个住户多套住宅”等现象,促使农村宅基地组早日走上登记发证的道路。农民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首先,要茌全村范围内做好对宅基地的排查准备工作,分清宅基地以及其他性质土地的区别,并且建立起数字化档案信息;其次,为了解决农村建设资金缺乏等问题,建议将土地收益应用到整体利用农村土地上,缓解土地整理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
结语:
通过强化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强化監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对策
近些年,一些地区在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探索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退出路径,并通过村庄布局规划的实施转变了原有散居模式,优化了国土空间布局。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须加以改进。
1、农村宅基地的现状
1.1超标
无论是宅基地总面积还是人均占用面积均较大。由于各地对宅基地的面积均有上限控制.致使发证面积小于实际使用面积。如某户位于丘陵地区,按照规定可以拥有180平方米宅基地,但该户实际使用300平方米,发证时只能核发180平方米,余下120平方米为超占面积。大部分地方的处理原则是维持现状。
1.2散乱
虽然各地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编制了村镇规划,但执行的效果差,农民仍根据自己的想法选址建房,从而造成原有的布局选址无人问津,宅基地可谓是遍地开花,零散混乱,且违法建设的居多。
1.3空置
农村虽然是洋楼林立,但是平时相当部分是大门紧闭,抑或是老人带孩子留守,少有青壮年居住,空置率高,只有逢年过节时才看到门户打开。有部分房屋逢年过节也大门紧锁,长期闲置不用。还有部分异地建房的,建新宅空老宅。
2、造成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原因
2.1村集体及村民法制观念淡薄
当前部分村集体及村民自身法律意识淡漠,集体土地处置存在随意性。特别是对于当前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情况,农民不仅想多占地,而且还想要占好地,因此即使没有获得批准,也一味的向村庄外进行扩展。另外,在利益驱使下,部分村集体存在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提供给外地人建设小产权房,这无形中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难度。
2.2镇、村建设规划缺位
当前我国镇、村建设规划存在缺位情况,体制不完善,过于注重堵,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却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这种只堵不疏的做法导致农民建房违法用地情况增多。而且部分村民不仅随意建房,甚至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用地来建房。
2.3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在法律上虽然确立了宅基地收回制,但却没有制定相应的收回制度,这就导致现行宅基地收回制度处于失效的状态,导致我国农村宅基地一直处于增量供应的状态,存量盘活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农民在旧宅基地上随意进行翻建及改建。
2.4旧宅基地拆除机制实施不到位
按规定,农村居民在申请新占地建设住宅时,必须退出旧有宅基地交集体重新安排使用。现实中,这部分村民申请新宅基地占地建房时,收回其旧宅基地会导致其他居民居住受到影响,因此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将旧宅产权证收回注销,而不马上拆除的办法。这就造成了产权证虽然注销了,但房子还依旧归原户主所有的现象,从而形成了“一户多宅”。此外,有些房屋因年久失修导致垮塌,产权人又暂时没有改建的意愿,也造成了宅基地空置的现象。一边是大量旧宅空置、宅基地占而不用,一边却是有意愿建房的村民无法利用空闲宅基地而必须占用耕地建房,造成耕地资源浪费。
2.5基层执法难度大
对于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制止,却无权强制拆除,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只能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但去院往往也不愿受理此类案件,从而导致大量农村违法建房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事实上的宅基地管理缺位和无序问题。
3、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规划先行,优化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坚持统一划分,分布实施的原则,在编制规划工作中,要以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的长远规划格局,实行定位、定性、定规模。把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放在首位,规划要走群众路线,要依靠村民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3.2加强基层国土管理力量,严格宅基地审批制度
加大对农村基层国土管理人力、物力的投入,做到专人管理宅基地。茌建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建房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和拆旧建新制度,把好审批关。坚持按规划、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和用地条件的,实行规划选址、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并实行建房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管理,整治无规划和违反规划乱建设的行为。
3.3加强执法,保障公平
村民违规建房,往往让人产生同情心理,但对此类违法行为绝不能回避。一是要在农民建房前期积极介入,帮农民解决实际难题。鼓励农村居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农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引导农民居住有序集中。二是通过实地放样、房屋测绘等方式,做好调研和取证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违法建设宅基地的行为。三是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和奖惩,完善土地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共同制止违法占用行为。国土部门应和地方政府、法院、公安等联合行动,没收或拆除违法建筑,形成执法台力。
3.4建立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使得农村宅基地以及其他性质的土地之间界限得以清晰,并且彻底打击了“一个住户多套住宅”等现象,促使农村宅基地组早日走上登记发证的道路。农民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首先,要茌全村范围内做好对宅基地的排查准备工作,分清宅基地以及其他性质土地的区别,并且建立起数字化档案信息;其次,为了解决农村建设资金缺乏等问题,建议将土地收益应用到整体利用农村土地上,缓解土地整理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
结语:
通过强化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强化監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