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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CJ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机构,既有公司的性质,又有政府部门的特点;在公司治理上,它和一般的日本公司也有所不同国资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表明,企业重组历来被当作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良药”,成为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然而,政府究竟应当如何参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重组,一直是个困扰国资国企改革的难题。2005年,日本专门成立了产业再生机构,以应对国内产业经营困难和金融风险增加所造成的企业重组压力。三年来,该机构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帮助40多家资不抵债的国内企业实现重组。到目前为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