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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出台61号令,对广播电视商业广告的内容、形式和播出时长等进行了规定.2011年11月21日又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更是对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行为叫停.而电视经营者面临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广告规则的限制和新媒体的挑战,广告客户对于广告的传播效果的要求远高于以往,这就要求电视经营者们不得不在有限的广告时间留住受众,保证节目的观看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