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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营改增”政策。因此,各个相关的行业由以往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同时进项抵扣范围将企业购建不动产也纳入了进去,其与增值税其它征税范围抵扣方法有所不同,购建不动产进项税额主要实行的是分期抵扣的方式。新的税收规定使得会处理方法随之改变,本文对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不动产;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处理
“营改增”是我国近几年来全面推行的一项政策,在对“营改增”进行全面推进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了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也以及生活服务业,使得过去以营业税为征收项目的相关行业均转变为征收增值税,这就使得公司的税务缴纳情况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而在本次全面推进“营改增”的工作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不动产进项税额的相关抵扣政策。相关规定推出后,开始允许企业对新增加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抵扣,与动产税额抵扣不同的是,企业新增的相关不动产进项税额需要进行严格的分期抵扣,根据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抵扣方式。税收政策的改变让会计处理随之改变,本文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会计处理措施的分析研究,详细内容如下。
一、不动产分期抵扣的税收政策
国家政策是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和根本,会计人员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时,必须要优先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才能够进行合理正确的会计处理工作,以实现会计处理的目的,节省公司的开支。
国家相关部门明确的规定,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购建的不动产才能够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于相关部门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企业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前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按照相关规定依照简易计税办法进行缴纳增殖税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在新政策推出日期之后购建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均能够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标明的进项税额数值,按照数值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进行当期抵扣,而剩下的未抵扣部分则需要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从获取发票当月开始计算到第十三个月方可转为进项税额进行相关抵扣。如是不动产在建的工程,需要对已经进行抵扣过的进项税额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转出处理,直到领用当月起的第十三个月才能再次进行抵扣。同时,由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改变,根据新政策进项税额将计入购進不动产的百分之十一以及自建不动产使用工程物资的百分之十七,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得到了降低,因此企业购建不动产的需求则会随着成本的降低而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现地尤为明显。因此,虽然不允许企业对购建不动产的进项税额采取一次性全部扣除的政策,与当前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是为了确保我国税收实现收入的稳定,政府实行了对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实行分期抵扣的政策。如果允许企业进行一次性全部抵扣,会使得企业的当期进项税额可能会大于销项税额,使得企业的留抵税额不断增多,最终导致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
二、不动产分期抵扣的会计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规定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以及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有较为详细的规范。要求财会人员需要在“应交税费”的科目下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的级别设置为二级,并且根据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以从外购和在建不动产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外购不动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政策推出日期之后的相关工程都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进项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其中的百分之六十税额允许在当期进行抵扣,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则可作为待抵扣进项的税额,从获取发票当月开始到第十三个月才可转变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行会计处理时财会人员需要在“应交税费”的科目下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的级别设置为二级,并且根据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1 ]将某公司视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用银行存款一千一百一十万元购置了一栋办公楼,销售方为该公司开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该发票上标明价款一千万元、税率为百分之十一和税额十一万元,该公司经过相关的机关认证后可使用该发票进行抵扣,该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相关内容记为:①借:“固定资产”一千万元;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六十六万元;③“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十四万元;④贷:“银行存款”一千一百一十万元。十三个月后,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会计处理为:①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四十四万元;②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十四万元。
(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政策规定,如果抵扣对象为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当期对原材料进行领用,则需要将已经进行抵扣过的进项税额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转出处理,直到领用当月起第十三个月后才能够继续进行抵扣。如果是现有不动产进行改扩建,则需要改扩建的增加的金额超过固定资产原来的百分之五十才能进行相关的抵扣处理,反之则不行。
[例2 ]将某公司视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开始进行厂房新建,支出情况如下:该公司购进价款为一千万元的建筑材料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一百万元以及税额十一万元;厂房设计费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二十万元,税额为一万二千元;工程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一百万元,税额为十一万元。该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相关内容记为:①借:“工程物资”一百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十一万元。贷:“银行贷款”一百一十一万元。②借:“在建工程”一百万元。贷:“工程物资”一百万元。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万四千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四万四千元。③借:“在建工程”二十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七千二百元;“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千八百元。贷:“银行存款”二十一万二千元。④借:“在建工程”一百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六万六千元;“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万四千元。贷:“银行存款”一百一十一万元。十三个月后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记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九万两千八百元。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九万两千八百元。
三、结束语
伴随近年来实施的“营改增”全面推进,我国税收制度逐渐实现了完善,这对于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负担,促进国民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随着其中相关不动产分期抵扣税收征收政策的推出,使得增值税会计处理产生必然的变化,会计人员必须紧随时代的潮流,紧跟政策的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满足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合理、完善地进行公司的税务缴纳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纳新,伍中信.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会计政策解析 [J ].财会月刊,2016,(34):89-92.
[2 ]靳万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11):120-123.
[3 ]杨婷如,卜华.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探讨 [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04):88-90.
作者简介:李慧,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务段财收科。
关键词:不动产;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处理
“营改增”是我国近几年来全面推行的一项政策,在对“营改增”进行全面推进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了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也以及生活服务业,使得过去以营业税为征收项目的相关行业均转变为征收增值税,这就使得公司的税务缴纳情况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而在本次全面推进“营改增”的工作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不动产进项税额的相关抵扣政策。相关规定推出后,开始允许企业对新增加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抵扣,与动产税额抵扣不同的是,企业新增的相关不动产进项税额需要进行严格的分期抵扣,根据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抵扣方式。税收政策的改变让会计处理随之改变,本文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会计处理措施的分析研究,详细内容如下。
一、不动产分期抵扣的税收政策
国家政策是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和根本,会计人员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时,必须要优先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才能够进行合理正确的会计处理工作,以实现会计处理的目的,节省公司的开支。
国家相关部门明确的规定,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购建的不动产才能够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于相关部门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企业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前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按照相关规定依照简易计税办法进行缴纳增殖税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在新政策推出日期之后购建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均能够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标明的进项税额数值,按照数值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进行当期抵扣,而剩下的未抵扣部分则需要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从获取发票当月开始计算到第十三个月方可转为进项税额进行相关抵扣。如是不动产在建的工程,需要对已经进行抵扣过的进项税额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转出处理,直到领用当月起的第十三个月才能再次进行抵扣。同时,由于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改变,根据新政策进项税额将计入购進不动产的百分之十一以及自建不动产使用工程物资的百分之十七,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得到了降低,因此企业购建不动产的需求则会随着成本的降低而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现地尤为明显。因此,虽然不允许企业对购建不动产的进项税额采取一次性全部扣除的政策,与当前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是为了确保我国税收实现收入的稳定,政府实行了对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实行分期抵扣的政策。如果允许企业进行一次性全部抵扣,会使得企业的当期进项税额可能会大于销项税额,使得企业的留抵税额不断增多,最终导致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
二、不动产分期抵扣的会计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规定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以及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有较为详细的规范。要求财会人员需要在“应交税费”的科目下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的级别设置为二级,并且根据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以从外购和在建不动产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外购不动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政策推出日期之后的相关工程都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进项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其中的百分之六十税额允许在当期进行抵扣,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则可作为待抵扣进项的税额,从获取发票当月开始到第十三个月才可转变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行会计处理时财会人员需要在“应交税费”的科目下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的级别设置为二级,并且根据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三级明细科目的设置,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1 ]将某公司视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用银行存款一千一百一十万元购置了一栋办公楼,销售方为该公司开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该发票上标明价款一千万元、税率为百分之十一和税额十一万元,该公司经过相关的机关认证后可使用该发票进行抵扣,该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相关内容记为:①借:“固定资产”一千万元;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六十六万元;③“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十四万元;④贷:“银行存款”一千一百一十万元。十三个月后,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会计处理为:①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四十四万元;②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十四万元。
(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根据政策规定,如果抵扣对象为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当期对原材料进行领用,则需要将已经进行抵扣过的进项税额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转出处理,直到领用当月起第十三个月后才能够继续进行抵扣。如果是现有不动产进行改扩建,则需要改扩建的增加的金额超过固定资产原来的百分之五十才能进行相关的抵扣处理,反之则不行。
[例2 ]将某公司视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新规定政策推出日期之后开始进行厂房新建,支出情况如下:该公司购进价款为一千万元的建筑材料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一百万元以及税额十一万元;厂房设计费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二十万元,税额为一万二千元;工程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价款为一百万元,税额为十一万元。该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将相关内容记为:①借:“工程物资”一百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十一万元。贷:“银行贷款”一百一十一万元。②借:“在建工程”一百万元。贷:“工程物资”一百万元。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万四千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四万四千元。③借:“在建工程”二十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七千二百元;“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千八百元。贷:“银行存款”二十一万二千元。④借:“在建工程”一百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六万六千元;“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万四千元。贷:“银行存款”一百一十一万元。十三个月后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记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九万两千八百元。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九万两千八百元。
三、结束语
伴随近年来实施的“营改增”全面推进,我国税收制度逐渐实现了完善,这对于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负担,促进国民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随着其中相关不动产分期抵扣税收征收政策的推出,使得增值税会计处理产生必然的变化,会计人员必须紧随时代的潮流,紧跟政策的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满足实际工作中的需要,合理、完善地进行公司的税务缴纳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纳新,伍中信.不动产进项税分期抵扣会计政策解析 [J ].财会月刊,2016,(34):89-92.
[2 ]靳万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11):120-123.
[3 ]杨婷如,卜华.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探讨 [J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04):88-90.
作者简介:李慧,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务段财收科。